日本“先付后退”新退税制生效

2026-11-02 05:16:21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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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综合日本《每日新闻》、《朝日新闻》报道:日本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退税制度,由原本在商店内即时退税改为“先付后退制”,旅客须在离境时获海关确认,方可获得退税,如果已拆封免税品或者商品未通过海关核查,将全单不获退税。

这是免税制度自1952年以来首次重大改革,旨在打击将免税品在当地转售倒卖赚取消费税差价的不法行为。在新制度下,旅客购物不再设50万日圆(约2.5万港元)免税上限,但仍须出示护照并保存单据,同时登记信用卡等退款资料,商户亦不再使用封装胶袋封存相关商品。

旅客须在购物后90天内离境。在机场或港口办理登机及托运行李前,可通过自助退税机扫描护照,或在机场客运大楼专用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内,于入境电子申报平台线上确认。若系统显示绿色标示,即代表海关确认通过,可办理登机及托运行李手续。若显示红色标示,旅客则须携带退税商品及单据前往海关接受人工检查。成田、羽田、关西、福冈等热门机场,旅客可透过登入Visit Japan Web在网上办理手续。

日本观光厅提醒,旅客须完成海关查核方可托运行李及登机,建议提早抵达机场。旅客若因时间不足等自身原因放弃检查,将无法获退税。反之,若旅客因办理手续致未能及时登机,航空公司及海关概不赔偿。此外,退款按每张单据的金额计算,若同一张单据内有商品未通过查核,或者购买的商品已于日本境内拆封使用,全单将不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