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黄之锋是破坏繁荣稳定祸首之一

2026-11-06 05:15:52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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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林楚然报道: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10年监禁。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其中的祸首。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今次判刑显示法庭确定本案涉及外国势力,案情严重,需要判处具阻吓性的刑期。

李家超表示,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其中的祸首,先是阻挠特区政府推动国民教育,意图削弱青少年的国民身份认同,继而成立激进组织、煽动学生违法,更宣扬“港独”、“自决”主张,在2019年“黑暴”、港版“颜色革命”中推波助澜,其恶行累累。黄之锋屡次犯法,包括组织、参与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非法集结、藐视法庭等,视法律如无物。黄之锋、罗冠聪等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持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积极推动美国通过涉港法案,公然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

李家超指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仍毫无悔改之意,肆无忌惮地继续充当外国和境外势力的代理人,恣意持续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妄图通过境外势力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施压,祸港卖港、怙恶不悛;黄之锋更参与“35+非法初选”计划,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此等恶行均属极之严重的罪行,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更直接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切身福祉与社会稳定。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黄之锋无从狡辩,只好承认控罪及相关犯罪事实,是对所有妄图勾结境外势力、损害国家利益之徒的有力震慑。法庭对黄之锋予以重判,彻底打破危害国家安全分子披着所谓“国际线”或“国际倡议”外衣便能逃避法律追责的幻想,向国际社会表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这次判刑显示法庭确定本案涉及外国势力,案情严重,需要判处具阻吓性的刑期。此外,特区政府会依法充公黄之锋的罪行相关财产。

案情严重 须判阻吓性刑期

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留意到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反华政客、境外媒体等就包括本案在内的不同案件,作出恶意攻击和抹黑,更公然施压要求特区释放个别已被法庭依法定罪判刑的被告。特区政府已多次重申,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所有案件均是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组织不须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于本案中,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黄之锋选择承认控罪,反映警方依法缉捕和律政司依法检控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的充分证据。法庭在作出判刑时详细列出有关理由,正正体现了黄之锋是在公平公开的司法程序下被判刑,亦彰显了香港特区法院一直秉持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