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为内地与港协同打击跨境腐败提供更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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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1月6日表决通过反跨境腐败法。法学专家李晓兵接受《大公报》采访时表示,此前香港与内地司法协同已经具备一定基础和经验,反跨境腐败法的出台或可为内地与香港协同打击跨境腐败、完善两地反腐败协作机制提供更多制度支撑。
不少跨境腐败线索在港显现
李晓兵表示,在我国深化对外开放,香港是非常重要的通道与高端平台。大量资金往来、对外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各类对外合作,很多都依托香港这个平台“走出去”。也正因为香港这样特殊的定位,不少跨境腐败相关线索、相关信息会在香港这个重要节点显现出来。比如,此前大量内地洗钱链条经地下钱庄,流进香港的离岸账户,再披上合法投资的外衣。
李晓兵认为,香港依托完善的司法体系、成熟的反贪制度,可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与内地完善衔接配合,从而在国家反跨境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反腐败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反跨境腐败法的出台实施,为两地协同合作提供更多制度支撑。
多年来,香港廉政公署已与内地反贪执法机构建立多层次的沟通与合作机制。长期积累的实务经验,可以为反跨境腐败法落地后的跨境取证、证人保护、情报互通等事宜上提供成熟的操作模板,在“一国两制”原则以及恪守香港本地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展开区际互助,处理内地与香港交织的贪腐案件。李晓兵认为,作为香港专门的反腐机构,香港廉政公署积极参与打击腐败的国际合作,拥有广泛的国际网络,可依托香港国际廉政学院等机构开展反腐实务培训,把内地的反腐主张和香港实操经验向外传递,加强国际社会对中国反贪工作的认知与支持。
李晓兵指出,反跨境腐败法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牵头的反跨境腐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在新形势之下,客观上要求我们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安排。这套机制实际运行成效,需要在实践当中持续打磨、不断完善。在此背景下,香港的角色就显得更加特殊。虽然反跨境腐败法并非香港特区本地立法,但在跨境腐败治理、打击相关腐败行为的链条当中,香港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公报记者马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