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稿/FCC和记协「合流」意欲何为?\沐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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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国记者会(FCC)近日发表一份声明,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恶意炒作香港记者协会及其成员遭受所谓「网络和人身骚扰」,并无理指责特区舆论环境。声明看似中立,实则颠倒是非,充斥着双重标准与刻意误导,遭到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的驳斥和谴责。公众要问的是,长期以来记协和FCC长期以来狼狈为奸,此次再度「合流」,到底意欲何为?
外国记协的声明尽管字数不长,但可谓处处「挖坑」、句句误导视听。
首先,FCC极力美化记协,甚至将其塑造成「新闻自由的捍卫者」,这全然是在颠倒黑白。事实上,香港记者协会长期以来立场偏颇、政治色彩浓厚,在重大社会议题上动辄立场先行,假借「工会」与「非营利组织」的光环,大搞政治操弄与对立撕裂。一个长期偏离客观中立原则、涉嫌纵容或参与违反法治活动的组织,根本不配代表香港广大客观公正的新闻从业者,更谈不上维护所谓的专业权威。盲目为其背书,只会暴露出FCC真正意图。
其次,FCC笼统谴责所谓「骚扰行为」,刻意避开事件的完整背景与事实因果。法治社会的评判核心是厘清事实真相、维护公义底线,而非无原则地为特定群体贴上「受害者」标签。香港社会始终尊重并依法保障合法合规的新闻采访权利,但也绝不容许有人假借「新闻从业者」之名,从事歪曲事实、抹黑执法乃至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FCC无视部分记协成员长期以来将专业身分工具化、政治化的劣行,反而倒打一耙、大肆炒作,本质上是在模糊法律边界,为违法乱港分子打「保护伞」。
再者,FCC动辄援引基本法中关于新闻自由与组建工会的条文,本质上是对法治精神的断章取义。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权利与自由是无限度、不受法律约束的。新闻自由绝非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更不是从事损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行为的「护身符」。基本法在保障权利与自由的同时,同样明确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与法治秩序的宪制责任。任何组织或个人,无论打着什么旗号、冠以何种专业名称,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活动,绝无例外。香港是个法治社会,如果记协遭到「网络和人身骚扰」,首先就应该报警,或者拿出实质证据,而不是营造虚假的「恐怖气氛」。
新闻自由的基石是客观、真实与法治。FCC身为在港外国传媒组织,本应恪守客观公正的专业原则,尊重香港特区的法治事实与司法独立。然而,FCC屡屡发布偏颇声明,无视香港由治及兴的大势与广大市民对社会安定的渴望,一再搬出「新闻自由」这张挡箭牌来干涉香港事务、抹黑特区政府形象。这种双重标准的操弄,不仅无法维护新闻专业的尊严,反而让其自身失去了所剩无多的公信力。
FCC此次的声明,令公众回想起2019年两个组织沆瀣一气、互相勾连的一幕幕,此番表态,引起公众的高度警惕。正如新闻联的声明所指出:「强烈敦促FCC遵守香港法律,立即停止散布失实言论及一切损害国家安全与香港利益的政治操作,否则必将自食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