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论事/香港首份五年规划与「一国两制」体系的深化\林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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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日前宣布,将于9月16日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随后发表新一份施政报告。这是香港历来首次系统性编制中长期发展蓝图,也是香港回归后首次以系统性、战略性的方式,将自身发展与国家发展深度融合。特区政府同日公布首五年规划和施政报告,绝对不是简单的文件公布,将这两份重要文件放在「一国两制」即将迈入第三十个年头、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坐标系里看,它的分量远不止于此。
「衔接者」升级为「参与者」
回归以来,国家历次五年规划都设有港澳专章,但更多呈现的是「国家规划中的香港」,由中央统筹擘画,香港承接并作出相应配合。但今年则有所不同,香港特区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首次编制自身的五年规划,将「十五五」规划的战略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本地政策安排。这一转变的实质,是香港从「衔接者」升级为「参与者」,从被纳入者进一步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主动参与者。
这种角色转移首先体现在战略协同的深度上。北部都会区建设、香港与大湾区内地城市的规则衔接、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以及创新科技产业链的布局等,过去较多分散于不同政策局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如今则被统一纳入一个跨越五年的战略框架,与国家层面规划节奏进一步协同。这意味着香港不再是单纯承接国家政策红利的窗口,而是被赋予在国家发展全局中主动谋划自身定位,并以制度化方式对接国家战略的角色。
香港首份五年规划的制定,也标志着中央对香港特区的治理期待正在发生深刻转变,从强调高度自治下的自我运作,进一步转向强调在保持普通法体系、自由港及国际化等优势不变的前提下,更深层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这并不意味着香港的制度特色被削弱,恰恰相反,正因为「一国两制」的制度框架具有足够稳定,香港才有条件以符合自身实际的方式,而非简单复制内地模式,参与国家的中长期规划体系。这本身就是「一国两制」生命力的一次实证。
如果说五年规划在宏观层面的意义是身份与战略协同,那么在特区政府自身治理效能层面,五年规划带来的变化则更为具体而深远。
长期以来,香港的治理以一年一度的施政报告和财政预算案主导,其优点是灵活、贴近市场,但也容易导致政策碎片化,部门各自为政,大型基建和民生工程因资源配置和优先次序逐年调整而出现进度反复。五年规划的制定,客观上为特区政府提供了一个跨越单一年度、跨越司局界限的资源统筹平台。北部都会区这类需要十年甚至更长周期才能完成的战略工程,正需要这种超越年度施政报告和预算案的逻辑,强调政策连续性的制度安排来保障。
更重要的是,治理逻辑本身的转变。特区政府在编制五年规划之初就明确了目标、路径、指标和考核机制,这对以往习惯于「审慎理财、量入为出」被动式治理而言,是一次治理能力的实质性检验。能否把民意诉求转化为可执行的政策指标,能否建立跨部门的协调问责机制,能否在五年周期内动态评估、及时优化纠偏,这些都将是规划能否真正落地而非沦为「纸面文件」的关键。
特区政府今年6月展开为期两个月的首份五年规划公众咨询,期间共举行超过90场咨询会,收集意见超过13000份。这本身也是一次治理方式的试验,如何把如此庞杂的公众意见转化为清晰的政策优次,考验的正是治理团队的整合与决断能力。
深度融入国家治理体系
新生事物总伴随磨合期。笔者认为,香港五年规划落地时,至少面临三重挑战。其一,是社会认知落差。有调查显示,相当比例的香港青年对五年规划「听过但不了解内容」,甚至完全未曾听闻。这提示特区政府在文件公布后,仍需投入相当的解说与沟通工作,避免规划停留在政府文件层面,而未能转化为社会共识。其二,是制度兼容问题。香港是一个高度依赖市场机制、普通法传统及国际资本流动的自由经济体,如何在引入中长期规划工具的同时,不损害市场对政策可预见性与灵活性的信心,需要精细的制度设计。其三,是执行的可持续性。五年是一段不短的周期,跨越至少一届立法会,甚至可能跨越行政长官任期。如何确保规划目标不因人事变动而搁置或稀释,考验的将是香港治理体系的制度韧性,而不仅仅是某一届政府的意愿。
香港首份五年规划的公布,与其说是一份文件的诞生,不如说是「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阶段的一个制度注脚。它表明,「两制」下的香港完全可以用符合自身市场经济与法治传统的方式,深度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之中,而不必以牺牲制度特色为代价。这份规划能否真正提升治理效能,增强香港竞争力,最终仍取决于其后续的执行力、透明度与社会认受度。
全国政协委员、大湾区进出口商业总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