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亚太联络办落户香港的时代意义\刘静坤

2026-09-07 05:15:38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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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简称「协会」)大会决定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亚太地区联络办公室(Asia-Pacific Liaison Office,简称「亚太联络办」)。2026年3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资深大律师林定国与协会秘书长Ignacio Tirado教授签署行政安排备忘录,筹备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协会规划,亚太联络办将于2026年下半年投入运作,作为协会成立百周年(1926-2026)的庆典项目之一正式亮相。

这是协会成立迄今首次在罗马总部以外设立地区联络办公室,也是香港国际法律枢纽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中国商务部公开表示,此举将助力香港打造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扩大协会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促进国际商事法治建设。香港特区政府亦强调,协会选择在香港设立首个海外联络办公室,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香港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的坚定信心。

这一安排不只是一项国际组织的战略布局调整。它反映出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水平、营商环境以及专业法律服务能力的实质性认可。在全球经贸规则加快调整、治理体系深刻演变的背景下,协会落子香港,既有助于推动亚太地区国际私法合作,也将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为国家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新的制度平台。

一、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战略选择

理解协会选择在香港设立亚太联络办的时代意义,首先需要把握该组织在国际私法特别是国际商事领域扮演的独特角色。

协会成立于1926年,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是专门从事国际私法协调与统一工作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协会目前拥有来自全球五大洲的65个成员国,在国际私法领域兼具广泛的代表性和深远的影响力。依据协会章程,其宗旨是研究各国及国家集团之间私法尤其是商法的现代化、统一化和协调化的需求与方法,并制定统一的法律文书、原则和规则以实现上述目标。

近百年来,协会主持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法律文件。其中尤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UNIDROIT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最具代表性。该《通则》已被全球法院、仲裁机构和商事主体广泛引用,成为跨境合同解释和履约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当代全球治理框架中,协会的独特价值在于,其并非依靠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方式推动法律统一,而是通过高质量的法律文本、广泛的专家协作以及成员国的制度互动,渐进式地促成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协调与衔接。这种开放、包容的工作模式,使其逐渐成为国际商事规则形成与更新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快速发展,对传统国际商事规则提出系统性挑战。协会适时拓展工作领域,主动加强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CCH)、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等国际私法组织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的体系化完善。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协会决定首次在总部以外设立地区联络办公室,目标是进一步加强与亚太地区成员国及国际法律界的制度性联系,更有效地推动法律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合作交流。从经济地理角度考察,亚太地区作为全球经济活动的核心支柱之一,贡献了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GDP,涵盖了多条关键的国际贸易通道。协会将首个地区联络办公室设于香港,是顺应国际商贸格局演变趋势、扩大其全球存在和制度影响力的战略选择。

二、为何选择香港:制度优势与功能叠加

协会选择在香港设立亚太联络办,有其深远的战略考量和坚实的制度逻辑。

在签署行政安排备忘录的仪式上,林定国司长指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枢纽,拥有成熟稳健的普通法制度,法律体系备受国际认同,是协会设立首个地区联络办公室的理想地点。协会在公布相关决定时亦阐明,香港地理位置优越,是享誉国际的法律、贸易和金融中心,同时也是众多国际和区域性组织的所在地。协会将亚太联络办设于香港,有利于加强与其他重要合作伙伴的紧密协作,并建立稳固的利益相关方网络,以支持协会的各项工作。

面对协会设立亚太联络办的重大机遇,香港能够最终胜出,是「一国两制」独特优势与国际化定位等长期发展战略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可从以下三个维度加以把握。

其一,「一国两制」形塑的独特制度优势。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保留原有普通法制度,同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由此形成了依托内地、联通世界的独特法律地位。这一制度安排,使香港既与国际主要商事法律体系保持高度对接,又能充当中国内地与国际市场之间的重要桥梁。对于长期致力于推动不同法系交流融合的协会而言,香港兼具普通法传统、国际化法治环境以及国家战略支持三重优势,为深化国际私法合作提供了理想的制度土壤。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中央政府的坚定支持同样是协会作出这一决定的关键考量因素。

其二,日益完备的国际法律枢纽功能。香港地处亚太中心地带,既是中国连接世界的门户,也是连接东盟国家的枢纽,这种区位优势使之成为协会拓展亚太区域工作的理想地点。近年来,香港持续加强国际法律合作平台建设。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区域办事处早已落户香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与香港特区政府合作项目办公室长期开展能力建设与法律推广工作;2025年,《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进一步巩固了香港在国际争议解决领域的重要地位。这种国际法治资源的集聚效应,是亚太地区其他城市难以复制的。随着协会亚太联络办的设立,香港将进一步汇聚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和国际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的国际法治资源,有利于不同国际组织之间形成制度性协同,构建更加完备的国际法律服务生态系统。

其三,长期参与协会工作的深厚积累。中国自1986年加入协会以来,持续深度参与协会各项工作。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与协会的合作不断深化,双方于2021年和2022年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并自2022年起共同举办亚太国际私法峰会,围绕国际商事法律发展、国际规则协调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等议题开展深入对话。与此同时,香港持续向协会秘书处借调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协会相关研究项目。这些长期积累为双方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正是凭借成熟稳健的法律制度、广泛深厚的国际联系和长期良好的合作传统,香港最终成为协会设立亚太联络办的首选之地。借此契机,香港可以充分发挥其普通法体系与国际规则有效衔接的独特优势,为协会在亚太地区规则推广、学术研究及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香港可以进一步深化国际法律枢纽建设,强化法律服务的集聚效应,持续提升香港法治在全球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发挥香港国际法律服务体系的集聚效应

从国际经验观察,全球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往往也是重要的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资本流动、跨境贸易和国际投资的高度活跃,对法律规则、争议解决和专业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香港始终将法治作为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完善国际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服务与金融、贸易等优势产业协同发展。

近年来,随着多个重要国际法律组织相继在香港设立总部或区域办事机构,香港的国际法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国际法治资源的集聚,为提升香港法治的国际竞争力注入了新的动力。协会亚太联络办设在香港,进一步完善了香港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发展布局。

目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区域办事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合作项目办公室、国际调解院总部与即将投入运行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亚太地区联络办公室等重要国际组织据点齐聚香港,共同构建起覆盖国际私法协调、国际贸易法规则制定、国际调解和国际仲裁等关键领域的全链条法律合作网络。

这种国际法治资源的集聚,并非简单的机构叠加,而是具有显著的功能互补与制度协同效应。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长期致力于推动国际商事规则协调统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重点促进跨境民商事司法合作,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负责国际贸易法规则的协调发展,国际调解院则聚焦于以调解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各机构在职责定位上各有侧重,又彼此衔接,共同构成从规则完善、法律适用到争议解决的全流程制度支撑。香港同时拥有这些国际法律合作平台,有利于深化国际法律交流,提升香港在亚太地区国际法律服务体系中的枢纽地位。

香港国际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也将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业与其他专业服务融合发展。顺应国际法治需求,香港积极推动法律、金融、会计、仲裁、调解等专业服务协同发展,为跨境投资和国际商事活动提供全面的专业支持。随着国际法律组织持续集聚,香港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国际合作、国际研究和国际培训的机会将不断增加,国际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也将进一步完善,为香港长期保持国际竞争优势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提升香港国际争议解决机制的全球竞争力

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国际商事主体的选择和认可上。近年来,香港的国际仲裁、国际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持续发展,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根据伦敦玛丽女王大学与White & Case联合发布的《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香港与新加坡并列全球第二最受欢迎仲裁地,仅次於伦敦,在亚太地区排名第一。这一结果充分反映了国际商界和法律界对香港仲裁制度、公正司法和法律服务的高度认可,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重要地位。

香港能够在国际仲裁领域长期保持优势,根基在于其成熟稳健的普通法制度、独立专业的司法体系以及完善的仲裁法律框架。香港法院始终坚持支持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与国际仲裁实践保持高度对接,仲裁裁决执行机制成熟高效。同时,香港拥有众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机构和法律专业人才,能够为不同法域、不同法律背景的市场主体提供高水平的争议解决服务。

随着协会亚太联络办正式落户香港,香港国际争议解决服务体系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制度功能有望进一步拓展和跃升。作为协会最具影响力的法律文本之一,《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长期以来为国际仲裁庭解释合同、补充适用法律提供重要依据。在香港这一国际仲裁重镇,《通则》将在处理跨境商事争议中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为仲裁庭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规则指引。

同时,协会制定的各项国际商事法律原则及示范规则,亦将在香港的仲裁实践中持续发挥制度参照功能,助力提升争议解决的效率与公信力。亚太联络办在香港设立后,还将有力推动协会的相关法律成果在亚太地区的交流与推广,为该区域的国际仲裁和国际调解实践提供更加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支持。

五、深化香港对国际商事治理的制度性贡献

协会亚太联络办落户香港,还有助于拓展香港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发展的制度空间。

面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对传统私法规则体系提出的挑战,如何在促进创新发展的同时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已经成为各国法律界共同关注的议题。为回应这一需求,协会围绕数字资产、数字贸易、可持续农业投资、中小企业融资等前沿领域持续开展国际规则研究与立法探索,为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的现代化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

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正同时加快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在数字金融、金融科技、跨境投融资等领域拥有扎实的产业基础,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积极完善虚拟资产监管制度,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并持续参与国际规则交流合作,展现出高度的制度创造力和适应力。

在这一背景下,协会亚太联络办的设立,将为香港法律界与国际组织及各国专家之间的交流合作注入新的发展动能。按照有关安排,香港法律周、亚太国际私法峰会等标志性国际法律活动将继续与协会深化合作,围绕国际商事治理的前沿议题、发展趋势及争议解决机制创新等方向,为亚太地区法律界、工商界和国际组织搭建高水平、常态化交流平台。

借助协会亚太联络办这一制度化沟通机制,香港法律界及监管机构能够及时掌握国际商事规则的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增强规则制定的参与度与话语权。更重要的是,香港可依托亚太联络办的平台功能,将自身在数字金融、金融科技等前沿领域的法治实践经验和监管创新成果纳入国际商事规则的交流与讨论范畴,为相关国际规则的发展贡献兼具本地智慧与国际视野的「香港方案」,进一步彰显香港在国际商事治理中的独特价值与责任担当。

结语:在开放合作中拓展香港法治优势

香港的发展始终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在中央政府的坚定支持下,香港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保持普通法制度长期稳定运行,不断深化与国际法律组织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规则交流,为国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和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各领域对高水平国际法律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香港连接内地与国际市场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展望未来,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规则、制度和人才的综合竞争。香港既要继续巩固国际仲裁、调解等传统优势领域,也要主动把握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数字资产等新兴领域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强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深化国际规则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全球影响力。只有持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把国际联系转化为实质合作成果,香港才能不断增强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整体竞争力,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并在推动国际商事法治发展和促进不同法系交流互鉴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站在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百年发展的历史新起点上,亚太联络办正式落户香港,不仅开启了国际私法区域合作的新篇章,也为香港法治建设和国际法律合作提供了重要的战略平台。随着平台功能持续释放、合作网络不断拓展,香港定将继续依托「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深化国际法律交流合作,提升国际法律服务水平,在国家发展大局和全球法治合作的图景中展现更大的作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访问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