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港心/打造「全球调解之都」金名片 拓展全球争议解决新空间\青平

2026-10-23 05:15:45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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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国际调解院,迎来正式成立一周年。历时一年耕耘,这座由旧湾仔警署活化改建的总部大楼,已从一个历史文化地标蜕变为全球争端解决新座标。随着香港首个五年规划落地实施,香港法律服务业锚定建设「全球调解之都」这一全新目标,正开启从「亚太区中心」迈向「世界级枢纽」的战略跃升。

国际调解院交出亮眼成绩单,证明「调解可行、香港有为」

调解「朋友圈」快速扩容,彰显日益深厚的国际认同。一年间,《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及加入国从37个增至48个,缔约国从8个增至18个。新增成员中相当部分来自亚非拉发展中国家,说明调解这一「非对抗」路径,对长期在国际争端解决体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具有真实吸引力。国际社会愈发清晰地看到,诉讼程序漫长、成本高昂;仲裁虽灵活却仍要分出对错,往往赢了官司、断了合作;对话协商、互利共赢,正成为普遍期盼。

案件办理取得实绩,充分检验机制运行效能。国际调解院成立仅半年便成功办结首宗跨境海事租船争议。该案当事方分别为中国与新加坡企业,牵涉船东、租船人与货主等多个主体,权责关系交错,如循传统诉讼或仲裁路径,必将损耗巨额成本、拉长争议周期。该院实质性调解会议仅用一天,便促成全链条主体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实现多方共赢,生动展现了调解灵活、高效、低成本、重合作的独特价值。更值得注意的是,涉案一方新加坡并非公约签署国,调解院仍依规受理,彰显了其把调解打造为全球公共法律服务的理念和信心。

制度建设蹄疾步稳,见证香港角色的迭代升级。国际调解院出台《国家间调解规则》《国际商业与投资调解规则》两套核心文本,填补政府间调解规则空白,香港由此完成从「法律服务提供者」到「国际规则共建者」的跨越。秘书长郑若骅在多个场合强调,调解「不以判定谁对谁错为主要目标,核心是让当事方自主掌控争端解决的过程与结果。」这种东方智慧与普通法传统的交融,正是香港作为调解之都的独特竞争力所在。

系统布局协同发力,夯实「调解必行、香港当为」发展根基

国际调解院何以在香港落地生根?答案就在「背靠祖国、联通世界」这八个字里。背靠祖国,使香港能够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支持国际调解院发挥作用的战略部署;联通世界,使香港能够成为连接「和合共生」东方理念与契约至上普通法传统的桥梁。然而,打造「全球调解之都」绝非一日之功。当前香港调解制度仍面临专业资格认证分散、跨境执行机制缺位、社会认知度偏低等现实短板,必须系统施策、久久为功。

一是在书写调解规则上持续发力。以国际调解院两套核心规则为基点,推广调解管辖、适用范围、保密、执行等具普适意义的制度规范。探索与旨在解决国际商事和解协议跨境执行的《新加坡调解公约》建立制度衔接,推进粤港澳三地调解示范规则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形成更具包容性的国际、区际调解规则体系。

二是在打造生态集群上持续发力。继国际调解院之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亚太地区联络办公室将于今年11月举行开幕典礼,这是该会成立百年来首个在罗马总部以外设立的海外机构,必将进一步强化香港对接国际商事规则的能力。未来,依托正在筹建的国际法律事务大楼,香港可吸引更多国际法律组织、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服务商集聚,把「单点优势」做成「集群效应」。

三是在调解人才培养上持续发力。坚持调解作为非持牌活动、不设强制发牌,以保持行业开放与国际人才流入;同时兼顾专业监管需要,完善以业界为主导的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执业规范指引,培养通晓两大法系、适配全球场景的复合型调解人才。

四是在涵养调解文化上持续发力。借助已提交立法会审议的《2026年调解(修订)条例草案》等本地立法,理顺调解程序,鼓励更多市民以调解解决争议,夯实调解的专业化、标准化、公信力根基。持续开展「香港调解周」品牌活动,推动社区调解、校园朋辈调解多点开花,让柔性和解的理念浸润社会、深入人心。

当今世界变乱交织,对话远比对抗弥足珍贵。国际调解院在港落地生根,充分证明依托「一国两制」独特优势,香港完全有条件、有责任、有能力肩负起建设「全球调解之都」的时代使命,推动调解从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逐渐转变为国际社会优先选择的争端解决途径,让源自东方的调解智慧,成为完善全球治理、促进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重要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