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奖杯」再亮 也洗不白乱港首恶的罪责\吴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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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欧洲议会部分政客与「新方向──欧洲改革基金会」以「玛格丽特·戴卓尔奖」之名,将本年度该奖项颁予已被香港特区法庭依法定罪判刑的反中乱港首恶分子黎智英,并将其包装为「捍卫自由社会的新一代领导人」。此举缺乏基本的法治常识,再次暴露部分西方势力的双重标准和政治操弄,本文将从三方面透视其本质。
对法治精神的严重践踏
今年2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经156天公开聆讯,在审查2220件证物、8万余页文件、听取14名控方证人证词后,依法裁定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判处监禁20年。判决书长达855页,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公正。作为案件幕后主脑,黎智英精心策划、长期推动相关罪行,部分行为甚至发生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法庭保障了其全部合法权利,辩方律师亦确认羁押期间待遇无任何投诉。香港法庭对黎定罪和判刑的裁决,经得起法治和历史的考验。
讽刺的是,这样一个长期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并被严谨司法程序认定的罪犯,竟被某些欧洲政客强行粉饰成所谓「自由斗士」「民主烈士」。这是对法治的侮辱、对自由的歪曲。真正的自由社会,首先必须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之上,任何人不得因其政治立场或境外支持而享有法外特权。「铁娘子奖」也好,「金娘子奖」也罢,都无法改变黎是罪犯的事实。
对中国内政的悍然干涉
「新方向」基金会及其背后的欧洲保守派与改革主义者党团,以「捍卫自由社会」为名,行干涉别国内政之实。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无权指手画脚。黎智英案的本质,是特区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的正义之举,与所谓「新闻自由」「民主价值」无关。一些反华政客故意混淆视听,把依法惩治犯罪包装成「打压异见」,其目的无非是为反中乱港势力张目,继续在香港问题上搅局。这种做法既违反《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不干涉内政原则,也与当今国际社会主流所倡导的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原则完全背道而驰。历史早已证明,外部势力对香港的干预,从来只会破坏稳定、损害港人福祉,而不会带来真正的繁荣与安宁。
有关政客一边高喊「自由」「人权」,一边对自身国家存在的严重社会撕裂、移民危机、种族歧视、贫富悬殊等问题视而不见;一边对其他地方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横加指责,一边却对本国类似行为保持沉默甚至支持。他们把「人权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把「法治」变成可以随意解读的政治工具。如此「双标」不仅损害了其所属国的道德信誉,也让国际社会看清所谓「捍卫自由」不过是选择性适用的政治话语。真正令人敬重的政治家,应当首先尊重各国主权与司法主权,而不是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
对历史人物的肆意抹黑
在英国人眼里,戴卓尔夫人以坚定捍卫国家利益、坚守法治与主权原则著称。她以霹雳手段处理福克兰群岛问题,毫不妥协,但在香港问题上最终也只能承认现实,尊重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历史必然。部分西方政客把一个因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定罪的犯人,与戴卓尔夫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为他涂脂抹粉、为干涉他国内政寻找道德外衣,这是对西方阵营历史人物最大的自我抹黑。该等政客借用戴卓尔夫人的名义,实际上是在消费历史、歪曲历史。
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香港国安法律的实施,有效堵塞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漏洞,力促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任何企图通过外部施压、政治操弄否定香港司法判决的行径,都注定徒劳。奉劝有关政客与机构,停止以「自由」为名行干涉之实,停止把罪犯美化成英雄。历史终将证明,真正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是对主权的尊重和对法治的坚守,绝非那些短视的政治表演。
立法会议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