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港心/将危机转化为制度进步契机\李颕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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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公布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报告、问责事宜及改革措施,并就火灾不幸发生向公众道歉,同时依据报告作出刑事追责、行政问责和政治责任承担决定,针对报告揭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系统改革措施。这一整套安排并非简单的危机应对,而是特区政府以“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身份,将法治精神、以民为本与治理革新三者有机统一的施政实践,其意义远超个案本身。若将此次事件视为一面镜子,它所映照的不仅是一场火灾的成因与后果,更是特区治理体系在压力之下如何自我修正、自我更新的真实能力。
独立委员会历经7个多月调查,举行30场听证会,传召80名事实及专家证人,收集超过100万份文件,基于翔实事实与证据形成客观公正报告,认定火灾成因主要为承建商及工程顾问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特区政府监督部门存在不足与缺失。据此,特区政府在继续依法刑事追责的同时,依据部门首长问责制等公务员管理制度对失职公务员进行行政问责,并决定主要官员承担政治责任。刑事、行政、政治三个层面的追究责任各有法理依据、各有制度归属、各有轻重分际,既不放过违法者,亦不枉责尽职者,更不回避领导责任。这种责罚相适的处理方式,正是现代责任政府区别于人治问责的关键所在。它向社会传递清晰信号:法治之下的问责不是情绪宣泄,而是制度运作。不是选择性惩罚,而是全链条覆盖。唯有如此,问责才能既回应社会关切,又维护公务体系的稳定与尊严。
三层追责全链条覆盖
更值得深究的是,三个层面的责任并非简单并列,而是存在内在递进关系:刑事追责针对的是外部主体的违法行为,行政问责针对的是内部监管的失职行为,政治责任承担则指向领导层对整体治理结果的最终负责。三者共同构成一个闭环,使责任无处可逃、无处可推,这正是制度问责优于人治问责的根本所在。
火灾发生后,特区政府投入巨大资源,确保每位受灾居民得到妥当安置,尤其在长远居住安排上,以高于市价收购宏福苑业权,同时提供收取现金自行置业或以楼换楼方式购买政府全新资助房屋等灵活选择,已有99.3%业主接受政府方案。这安排的深层意义在于,它没有停留在象征性慰问或程序性补偿,而是直面受灾居民最根本的财产权与居住权双重困境,以财政资源换取时间与选择空间,让居民在创伤之后仍能掌握生活走向的主动权。高于市价收购看似增加公帑支出,实则避免业权争议旷日持久、社区凋敝连锁扩散,从长远公共治理成本而言是审慎而负责的选择。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守望相助、企业捐资捐物,在灾难中再次发挥狮子山精神,这说明特区政府的制度性支撑与社会的自发性互助并非替代关系,而是相辅相成,共同构筑灾后复原的双重安全网。“以民为本”不是口号,而是可量化、可检验、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高比例业主接受特区政府方案这事实本身,即是治理有效性的最直接证明:民众用选择投票,远比任何宣传更具说服力。这也揭示了一个更深层的治理道理,即特区政府的公信力并非来自言辞,而是来自每一次具体安排中对民众利益的真实关切。
宏福苑火灾暴露的楼宇维修制度漏洞及政府部门监管权责不清等问题,不少是回归前已存在的体制机制深层次弊病,唯有刮骨疗伤方能破除顽疾。特区政府在火灾后边善后边调查边改革,迅速推出加强楼宇维修工程监管措施,并在记者会上宣布从作业流程、监管制度、支援架构、投诉处理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性改革。这转向的关键在于,不是将灾难视为孤立偶发事件加以补救,而是将其视为制度缺陷的症状加以根治;不是满足于事后追究谁的责任,而是着力于事前消除谁都可能犯错的制度诱因。从应急处置到常态化预防,从事后补救到系统施治,这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性进步,其价值不亚于问责本身,因为问责解决的是过去,改革守护的是未来。
更深一层看,改革之所以必须是系统性的,而非零敲碎打的,正因为火灾暴露的问题跨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任何单点修补都只会将风险转移至其他薄弱环节。唯有从作业流程到监管制度、从支援架构到投诉机制全链条重塑,才能形成闭环管理,使制度本身具备自我纠错的能力。
警惕“以灾乱港”言行
然而,制度层面的改革若缺乏政治层面的清醒护航,仍可能被外力消解。在善后过程中,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歪曲事故真相,借灾难制造社会对立、煽动对政府不满,妄图“以灾乱港”。这现象警示我们,灾难治理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对形形色色的反中乱港言行保持高度警惕并坚决打击,并非压制正当批评,而是划清监督与破坏的界限。正当的社会监督有助于政府改进,而以灾难为工具的政治操弄则只会撕裂社会、延误救灾、阻挠改革。特区政府在这次事件中既坦然接受公众问责,又坚决抵制政治绑架,这种区分能力本身就是治理成熟度的体现。唯有守住这条底线,前述问责、善后与改革才能不被政治噪音干扰,真正落到实处。这判断的深层依据在于,任何治理体系在面对重大灾难时,其资源与注意力都是有限而宝贵的,若任由政治操弄消耗公共信任,则再完善的改革方案也将失去落地的社会基础。
由此可见,宏福苑火灾的善后与问责,实质上是特区政府在由治及兴关键期的一次治理能力集中展示。它以法治为纲确定责任归属,以民本为怀修复社会创伤,以改革为要堵塞制度漏洞,以安全为基护航发展大局。四者环环相扣,缺一则问责失之于苛,缺二则善后失之于冷,缺三则教训失之于浅,缺四则治理失之于乱。香港首个五年规划已逐步落实,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安全护航,而高水平安全从来不是靠运气维持,而是靠制度、靠责任、靠改革、靠团结一点一滴筑牢。
此次事件的真正启示在于,一个成熟的治理体系不在于永不犯错,而在于犯错之后能否以制度化的方式承认错误、追究责任、修补缺陷、凝聚共识。特区政府在这次事件中所展现的,正是这种将危机转化为制度进步契机的能力。风雨过后见彩虹,特区政府与社会各界以此次善后为契机,团结一致向前看,把共同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这既是对逝者的告慰,更是对生者的承诺。
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