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深刻把握“爱国者治港”的宪制逻辑与实践路径 ——学习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文章\吴英鹏

2026-11-06 05:15:46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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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署名文章《坚持“一国两制”正确航向 推动港澳共赴民族复兴伟大征程》在《人民日报》刊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讲话中关于港澳的重要论述站在历史、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揭示了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的内在逻辑。当中特别强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提升依法治理效能。这是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深刻总结,也为香港下一阶段的良政善治指明了清晰方向。作为长期参与基本法实践的法律工作者,笔者认为,必须从特别行政区宪制逻辑出发,深刻把握“爱国者治港”的必然性与实践路径。

第一,特区宪制秩序决定了“港人治港”必然蕴含爱国者治理逻辑。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宪法第31条是设立香港特区及实施“一国两制”的最高宪制依据。基本法则是将“一国两制”方针法律化、制度化的宪制文件。“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基本法既规定了“一国原则”,也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提供了具体的制度安排。有关制度安排绝非简单的“本地人治理本地”,而是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为前提的高度自治。换言之,“港人治港”的“港人”,必须是真心拥护“一国两制”、效忠国家和特区的爱国者。这不是外部附加的政治要求,而是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的内在逻辑。任何脱离爱国立场谈论“港人治港”,都是对宪制秩序的误解与偏离。

第二,必须着力发展壮大爱国爱港力量,建强特区管治队伍。

管治效能的高低,直接取决于管治团队的政治立场与能力水平。要持续扩大爱国爱港力量的社会基础,广泛团结工商界、专业界、基层社团等各界人士,厚植“一国两制”的群众根基,弘扬以爱国爱港为核心、同“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实现爱国爱港力量大团结大联合。同时,必须革新管治理念、改进管治方式,推动特区管治队伍从传统行政思维转向更具战略眼光与系统思维的现代治理,强化地区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治理效能。只有把管治权牢牢掌握在坚定的爱国者手中,才能确保特区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不断提升依法治理的整体效能。

第三,选贤任能是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贤任能。这里的“德”,重在坚定爱国立场,忠于国家和特区;“才”则重在提高治理本领,具备大局意识和国际视野,善于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深层次矛盾与实际问题。德才兼备不是抽象口号,而是有具体可检验的标准。为此,我们要健全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制度体系,完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相关机制,持续为特区管治团队注入新鲜血液,进一步夯实良政善治的人才基础。

第四,高水平治理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题中之义。

落实好“爱国者治港”,最终要体现在治理效能的提升上。除了坚定的政治立场,特区管治团队还要具备过硬的治理本领,才能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破解深层次矛盾,增进民生福祉,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当前是香港全面实施首个五年规划、迈向由治及兴的关键期,既要抢抓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也要克服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新挑战。在此背景下,尤需把“爱国者治港”的要求落实到管治队伍建设和特区治理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更多实际效能,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总之,“爱国者治港”并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特区宪制秩序的本质要求,也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保障。无论从法理还是现实需要看,我们都应当坚定不移贯彻好“爱国者治港”,广泛凝聚爱国爱港力量,建强德才兼备的管治队伍,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携手共创更安全、更繁荣、更和谐的香港,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立法会议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