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论事/域外聒噪全是戏 国安铁案不饶奸\李匡迹

2026-11-09 05:15:45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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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等十国发表所谓的“联合声明”,对黄之锋案判决说三道四。千里之外一宗香港司法案件,何以让他们如此寝食难安?

这批政客恐怕连香港半条法例都没认真翻过,台词却背得滚瓜烂熟,熟练得像一部永不更新、循环播放的旧剧本。台上轮番举着“人权”“自由”的纸牌,声嘶力竭,却忘了观众早已对这套陈词滥调彻底免疫。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不过是意识形态抹黑的老戏码。

之一﹕拿镜照照,西方镇压毫不手软,哪来的资格说三道四

这十个国家,若换在几十年前或许还能骗些人,但如今还敢如此,真是不知“今夕是何夕”。更何况,他们将“司法独立”“言论自由”挂在嘴边当台词,轮到自己的国家安全时,下手却比谁都“快狠准”。

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罗根法案》条文森严,就在今年10月,前国会议员里维拉(David Rivera)因未注册充当外国代理人游说,便遭重判10年监禁;国会山庄骚乱,当局以“煽动颠覆阴谋罪” (Seditious Conspiracy)重刑伺候,最高判22年监禁。所谓抗争自由,在美国国安底线面前一文不值。

英国《2023年国家安全法》大幅扩大警方应对“境外干预”及“协助外国情报机构”的权力;法国此次骚乱至今已累计拘捕超过5000人(当中85%属未成年人),其司法部下令将部分案件定性为“有组织犯罪”,这是一项极具国安性质的法律转化,不仅如此,已有数百人因“非法集结”、“谋杀公务员未遂”等罪遭速审定罪判监;德国此次骚乱已拘捕最少200人,年龄最小的仅13岁。

最搞笑也最莫名其妙参与联署的是荷兰,该国安全情报局(AIVD)去年9月拘捕了两名17岁的荷兰本地青少年,理由是两人“携带了“Wi-Fi嗅探器””,并控以最新修订的“国家干预与间谍罪”,面临最高8年的监禁。一个以国安为由肆意拘捕未成年人的国家,还有脸来指控他国?

同一套国安逻辑,放在“十列强”本土,便是神圣不可动摇的护国底线;落到香港依法维护国安,就变成他们口中的“打压”。“我可以严惩勾外力者,你不得依法保国安”,这段戏码他们演了一遍又一遍,观众早就看腻,能否多点新意?

之二﹕铁证凿凿,亲口认罪案如山,何来“和平表达”

好了,声明虚伪则矣,关键是内容完全失实。硬要把黄之锋包装成无辜的“和平抗争者”、言论自由受害者,如此堂而皇之说出来,黄之锋听了自己都会脸红。

事实就是,黄之锋在律师陪同、充分知悉法律后果之下,自愿在法庭认罪。他亲口承认,伙同罗冠聪等人有计划串谋,游说美国国会推动反港法案,在西方报章撰文、四处拜访域外政要,乞求美方取消香港独立关税区地位、对特区官员实施制裁。在普通法框架下,认罪代表他全盘接纳控罪事实与犯罪意图。法庭控罪、证据、认罪记录三者互为印证,说明案件非什么“意见表达”,而是彻头彻尾的“串谋勾结外力危害国安”的刑事罪行。

黄之锋所为,不是发表不同意见,而是一套步骤清晰的引狼入室操作,主动叩求外国势力出手打击自己的国家与家园。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会容许本国人勾结外敌、引外力祸害本土。把这种卖国勾敌的勾当包装成“言论自由”,问问他们本国民众,又有多少人信。

之三﹕话术破产,作秀难挽颓势,干预伎俩早已失效

“十国联军”看似来势汹汹,但本质是一种低级、无成本的政治表态。长年以来,他们自诩“人权教师爷”,垄断法治、人权的诠释权,随意指责别国司法,以为自己一开口,国际社会就要俯首聆听。奈何近年本土乱象接连爆发:美国枪祸连绵、种族撕裂,英国工潮不断、民生凋敝,欧洲极端思潮抬头,自身人权劣迹累累,那块道德权威的招牌早就锈迹斑斑。此次扎堆发声,无非想撑住快要崩塌的话语霸权,同时向国内一小撮反华选民交差,刷一刷快要消失的存在感。

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黑暴乱港这张牌已经彻底打烂。香港自国安法落地,街头回归平静,经济民生重回正轨,社会主流一心求稳求进。他们便转而紧盯每一宗国安判决,借司法案件制造舆论风波,继续把香港当作遏制中国发展的棋子。然而,不论从法律、事实还是实力而言,他们无一处能站得往脚。所作所为,就如同一个顽童朝大人身上丢一颗石头,转身就跑,心虚得要死。

法纪昭彰,铁案如山。香港特区法院依法审理国安案件,正是法治精神最真切的体现。域外势力种种叫嚣、讹诈与施压,在无可辩驳的证据、稳固的司法制度,以及香港社会求稳求进的主流民意面前,只不过是螳臂当车。

跨洋声明满纸谎言,终究撼不动香港法治根基。域外聒噪终归是戏,国安铁案绝不饶奸。这场自以为轰动的政治表演,观众几个,掌声稀落,若还执迷于双标与谎言,继续登台卖弄,不过徒留笑柄,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