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15日发布《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大陆首部聚焦两岸标准共通的地方性法规,引发台商台胞广泛关注与热烈反响。
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吴家莹表示,过去不少台企在大陆发展,最大的隐性成本不在市场、不在资金,而在“标准差异”。同样一款产品,在台湾已通过认证,到了大陆却要重新检测、重新备案,时间成本和合规成本都很高。这部《条例》有助促进两岸标准共通,减低台企的运营成本。而且台胞台商也可参与标准制定,享受同等待遇。
《条例》共18条,涵盖职责定位、工作程序、机制创新、政策保障等四大板块,创新提出“四共同三采用”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共同制定、共同推广、共同应用,直接采用、修改采用、等效采用”),构建起全链条涉台标准化法治保障体系。《条例》特别明确,台胞台企在共通标准制定、修订、实施中享有同等待遇,台湾专家可参与标准技术审查和相关组织建设,同时配套人才落户、专项经费补助、融资信用评估等一系列支持举措。同时,将加快推动两岸职业标准采认,为台胞参与这项建设提供便利。
已落实308项两岸共通标准
据悉,福建省此前已率先推动308项两岸共通标准落地,有效破解了两岸产品互通、市场对接中的技术壁垒。在重点领域与区域布局上,《条例》已覆盖农产品、文旅、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两岸合作热门领域,推出妈祖祭典、气象风速评估等一批具有闽台特色的共通标准;并突出厦金、福马合作区位优势,将平潭列为职业标准共通先行试点区域。
“《条例》是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标准共通化歧义为共识,消除了隐性壁垒,是真正的民心工程。”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吴家莹表示,《条例》的出台,是把“制度红利”真正转化为“经营红利”。
“这几年福建推动的两岸标准共通试点,让我们看到了改变。”吴家莹举例说,比如台式乌龙茶标准,通过两岸专家共同研制、指标互认,不仅解决了“怎么种、怎么製、怎么卖”的问题,也直接带动了漳平台式乌龙茶产量和产值成倍增长。对企业来说,标准共通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实实在在地降低了门槛、放大了市场。
台企可参与两岸标准制定
吴家莹特别关注到《条例》中明确的“四共同三采用”机制。在他看来,对台企而言,这意味着不只是“被动适应大陆标准”,而是可以参与规则制定本身,这是为台企参与大陆产业升级打开了“同一把尺子”。在新能源、绿色低碳领域,两岸在技术路径和应用场景上各有优势。“比如两岸共建的蓝碳标准体系,促成了首笔盐沼蓝碳交易,这不仅是一次交易,更是一次规则共建的示范。未来台企如果能在碳核算、绿色认证等标准制定中深度参与,就能更好融入大陆乃至国际市场体系。”吴家莹如是说。
在厦门从事电子元器件生产的台商林先生认为,《条例》赋予台企参与标准制定的同等待遇,是真正把台商当作“一家人”。林先生说:“以前我们只能被动适应大陆标准,现在可以和大陆企业一起参与研制,提出我们的技术诉求,这不仅能提升台企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更能推动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协同升级。”
台湾青年彭安源表示,“过去因工艺术语、品质分级表述差异,美人茶进入大陆市场常需重复检测。未来通过标准共通,两岸的优质美人茶能顺畅地进入对方市场,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