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美学,从一开始便有一种令人不安的矛盾。他奠立了“真、善、美”作为人类心灵的三重诱惑,几乎整个西方哲学对价值的理解,都在他的框架中展开。然而,正是在这样一位高举美之理念的哲学家笔下,艺术从未被他真正承认为美的居所。
美,在柏拉图那里,是崇高的、抽象的、不可感的,而艺术,恰恰因为过于可感,反而成了问题。在《斐利布斯》中,柏拉图否定人们可以在绘画或雕塑中找到绝对的美。真正的美,只存在于几何形体、纯粹的色彩、单纯的声音,即脱离具体事物的抽象秩序。
柏拉图认为,艺术一旦具象,便注定偏离理念。在《理想国》中,这个立场变得更加严厉:艺术被视为对现实的模仿,而现实本身已是理念的影子,于是艺术成了“影子的影子”,也就是一种在本体论上应当受谴责的存在。
即使如此,柏拉图不是全然拒斥艺术。他承认,艺术能带来一种特殊的喜悦,只是这种喜悦因其不受理性节制才显得危险。为了保护城邦,他主张限制艺术的“审美放肆”,要求艺术家排除悲观、混乱与过度情感,只颂扬神与德性。在《法意》中,这种理想主义更进一步转化为制度化的实用主义,新作品必须经过权威的审核,才能进入公共生活。
有趣的是,正是这样一位对艺术充满戒心的哲学家,诞生了整个西方思想史其中一回最富诗性的美学书写──《会饮篇》。
这是一场宴饮中的对话,是众声喧哗取代单一说教的罕见时刻,也是柏拉图极为接近诗人的一部作品。以“爱”为题,美在这里不再是冷峻的理念,而是一条可以攀登的道路。
透过狄奥提玛之口,柏拉图描绘了那条著名的“美的阶梯”:从对单一形体的爱,到对所有形体之美的理解,再上升到心灵、制度、知识的美,最终抵达那个不生不灭、不增不减、遗世独立的美之本身。
这是柏拉图美学极深的张力所在。一方面,他不信任艺术,另一方面,他却只能以艺术的语言,才能让人理解美的理念。这样的矛盾,是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