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园区
自行修建或合作开发41个大型犯罪园区,表面为“科技园”“宾馆”,实为诈骗窝点。
跨境电诈
针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大规模诈骗活动,涉诈案件3.1万馀起,涉诈资金超106亿元。
开设赌场
在园区内大规模组织赌博活动,涉赌资金超180亿元,合计涉赌诈资金达290余亿元。
暴力酷刑
对园区内人员实施系统性暴力控制与惩罚,包括体罚、断水断粮到拔指甲、剁手指等。
故意杀人
因业绩不达标、试图逃跑等原因致人死亡或重伤,造成6名中国公民死亡、1人自杀、多人受伤。
绑架敲诈
以高薪诱骗、偷渡拐卖等方式控制受害者,并实施人身控制与经济勒索,通过罚款不断抬高“赎身费”。
强迫卖淫
设立专门场所强迫中国籍妇女卖淫,要求服务满1年或缴纳3万元至8万元“路费”方可离开。
毒品犯罪
大规模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白应仓伙同他人制造并贩卖毒品约11吨。
偷越国境
诱骗中国公民偷渡至缅北,通过“拉人组”等专门团队,利用熟人关系实施诱骗。
大公报记者赵一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