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报讯】海关人员去年11月30日于深圳湾管制站侦破一宗旅客走私的案件,检获660支含有第一部毒药的药物针剂,估计市值约30万元。该名涉案旅客昨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进出口条例》(第60章),被判监禁6个月。
案情指出,海关人员于上述日子在深圳湾管制站离境大堂截查一名55岁女旅客,经检查后发现她将该批药物针剂分别收藏于腰间及腿部,并以衣服作遮掩。
海关对法庭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任何人在没有有效出口许可证下出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