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报讯】记者华英明报道:去年施政报告提到,政府将研究修订《教育条例》,完善教师注册机制,引入教师执业证书和定期更新要求。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昨日(27日)举行政策简报会,教育局局长蔡若莲表示,教育局现已开展修订《教育条例》的工作,研究引入执业证书和定期更新要求,教师要取得执业证书,须符合专业进修、无刑事纪录、在学校执业等,而证书亦设有年期限制。局方将于今年2月征询教育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并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提交《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予立法会审议。
设年期限制 加入进修时数
教育局副秘书长刘颖贤提到,目前教师注册属终身制,注册制度不变,只是额外引入执业证书,而符合取得执业证书的资格,将设有不同的要求。现时当局要求在职教师须于每3年150小时的专业进修之中,划出30小时参与有关的核心培训,大部分老师都符合要求,当局会循此基础上思考安排,亦会研究培训安排。
教育界议员邓飞关注,有教师可能取得教师注册、但未能取得执业证书,蔡若莲表示,因注册是终身制,但社会关注教师专业和操守能否与时并进,故引入设年期限制的“执业证书”要求,已注册教师除要在学校任校,也要符合专业进修、无刑事犯罪纪录等条件。
蔡若莲指出,根据当局资料现时香港有16万名注册教师,但实际执业的只有约7万多人,原因或是照顾家庭、有其他事业发展等,而未在教育界任职,所以不会有执业证书。认为相较现时的终身制,相信教师注册引入执业证书,并设有年期限制后可有助保障教师专业。她又表示,会有“重返机制”,以便有注册但未立即执业者取得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