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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年将至 屯门货柜检58箱烟花炮仗

2026-01-28 06:01: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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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林天报道:农历新年期间,本港多区不时有人违禁燃放烟花。警方从打击供应源头着手,本周一(26日)在屯门大榄涌一带展开针对非法藏有烟花炮仗行动,拘捕一名37岁男子,检获58箱烟花,总重约800公斤,市值约100万元。

新界北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第二队案件主管郭文炜表示,被捕男子将烟花存储于其租用的货柜箱,十分隐蔽,相信这次行动已经成功阻止这批烟花流入市场,该被捕男子已被落案起诉,将在2月12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警方会继续致力透过情报主导行动,打击烟花炮仗相关罪行,阻止烟花流入市面。

警方呼吁市民,庆祝节日期间切勿购买或使用非法烟花炮仗,以防引致火灾或其他严重事故,对个人及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根据香港《危险品条例》第295章第七条,非法藏有烟花炮仗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12个月。此外,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四(14)条,任何人燃放烟花导致危险或损害,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或监禁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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