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李慧琼表示,行政主导是《基本法》确立的香港宪制秩序核心之一,回归以来香港治理一直沿着这一体制运作。国家领导人多次重申坚持并完善行政主导,正是希望在新时代背景下,香港能够在现有体制框架内不断自我革新,最终提升施政与管治效能。
李慧琼解释,在香港的建制基础与行政主导体制下,特区政府提出法案、政策、施政报告及财政预算案后,立法会议员向来秉持原则予以支持,并结合实际提出诸多优化意见,这本身就是立法会履行监督职能的体现。相应地,立法会的核心职责,并非与政府“对立”,而是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对政府所提各项方案进行严格审议,在过程中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及专家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协助完善方案,这正是立法会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她强调,政府提出的政策不可能十全十美,立法会通过专业审议和理性讨论推动优化,过往实践也显示,特区政府一直乐于并积极吸纳议员的合理意见。
建立民意收集机制
展望未来,立法会会在现有基础上,与议员及行政机关共同探讨更完善的民意吸纳机制。目前全体议员已开设社交平台账号,约三分之二议员已设立或将设立地区或界别办事处,预计不久所有议员都会拥有办事处,方便市民就近反映意见。市民亦可通过写信等方式表达诉求,立法会计划在此基础上建立更系统、更有序的民意收集和梳理机制。
李慧琼表示,中央多次强调坚持行政主导,其核心目的是希望香港在这一体制下,令施政更贴近社会实际,更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回应市民核心关切。立法会深知市民对其表现的要求与期望不断提高,过去工作有优化空间。未来,立法会会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在坚持并完善行政主导的宪制框架下,更好发挥应有作用,为香港长远繁荣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大公报记者 李慧妍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