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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海观澜/自行“造法” 台大法官沦为赖清德的“血滴子”\朱穗怡

2025-12-26 09:25: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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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守护者”竟然变成“法律的破坏者”。如此荒谬的怪事正发生在标榜“民主”“法治”的台湾地区。

  台立法机构去年修改岛内“宪法诉讼法”,将岛内“宪法法庭”评议门槛提高到至少有10名大法官参与,若想进行“释宪”则必须有至少9人同意,目的是避免大法官在高度政治案件中用少数绑架多数。但由于该法案通过时,岛内大法官因届满卸任,而民进党赖清德当局提名的大法官人选未获立法机构通过,目前只有8名大法官,无法达到召开“宪法法庭”的新法规定的10人门槛。

  换言之,大法官不能召开“宪法法庭”。然而,5名大法官最近竟然违反新法,在人数未达到10人门槛的情况下径自开庭,还判定去年立法机构通过的“宪法诉讼法”修改法案无效,即新法规定的岛内“宪法法庭”评议门槛提高到至少有10名大法官参与以及进行“释宪”必须至少9人同意等条款无效。

  此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作为法律最高守护者的大法官竟然带头违法、践踏法律,自己修改规则。为何这5名大法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做出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原来这5名大法官皆是民进党蔡英文执政时提名,政治立场偏绿,这次公然违法,显然是为了给民进党赖清德当局“解套”。

  民进党去年虽然连续第三次赢得执政权,但却失去立法机构第一大党的位置,不能再肆意通过自己想通过的法案,不能再把立法机构当橡皮图章了。所以,去年“520”赖清德当局上台后,为了逃避以国民党等在野势力为首的立法机构的约束和监督,拒绝接受国民党和民众党提出的立法机构改革法案,还把该方案交由大法官审议,进行所谓“释宪”,结果一如外界所料,亲绿的大法官们最终裁决在野党提出的立法机构改革法案“违宪”无效。

  此恶例一开,后患无穷。因为日后凡是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若不合赖当局心意,赖当局都可通过大法官“释宪”来废除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在野党对于赖当局违反民主原则的图谋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于是修改“宪法诉讼法”,提高“释宪”门槛,令赖当局不能倚仗亲绿大法官通过“释宪”来阻挡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不料,如今亲绿大法官们竟完全漠视新法规,自行“造法”裁决,为赖当局扫除法律障碍。难怪台湾舆论痛批“大法官已经沦为赖清德的‘血滴子’了”。

  当司法机构沦为民进党当局的“跟班”和“打手”时,不禁让人想起多年前周星驰电影《少林足球》中那句经典台词:“球证、旁证加上主办、协办所有单位都是我的人,怎么和我斗?”民进党不仅掌握执政权,还把政治黑手伸进司法机构,妄图借此掌握立法权。可见,民进党当局已经成为“权力怪兽”。台湾地区所谓“民主”“法治”已然名存实亡。

责任编辑:楚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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