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民进党“立委”将提案要把岛内“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名称变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条例”,并删除原条文中“国家统一前”等用语。这分明就是搞“法理台独”,企图通过修法把“两岸是两个国家”的“台独”主张“法律化”、“合法化”。然而,颇为诡异的是,相关法案要在立法机构通过,必须要有过半数“立委”赞成,民进党“立委”人数并未超过半数,其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名称的法案必然不会通过。既然如此,为何民进党方面还要提出此法案?其葫芦到底卖什么药?
目前在立法机构,国民党和民众党“立委”合起来共60席,多于民进党的51席,民进党方面其实也知道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名称的法案最终无法过关,但仍然高调提案,主要有三个意图:一是玩老把戏,给国民党和民众党扣“红帽子”,因为这两党必然会反对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名称,民进党便借此再次宣扬国民党和民众党是“中共同路人”,以此转移赖当局施政不力的焦点;二是今年年底台湾地区将举行“九合一”地方选举,民进党炒作具有“法理台独”意味的法案,无非就是为了巩固绿营基本盘;三是上周大陆举行大规模“围台”军演震慑“台独”分子和外部干涉势力,而民进党此刻抛出“台独”法案,摆出一副“反击”的模样,显然是为了给绿营支持者一个交代。
民进党这次提案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名称虽然只是一场闹剧,但“法理台独”是民进党梦寐以求的图谋,而且赖清德自2024年5月上台后正以“切香肠”方式逼近“法理台独”的红线。2024年12月,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因具有大陆配偶(陆配)的身份,遭民进党赖当局指控违反岛内“国籍法”而被解除议员公职。2025年8月赖当局又以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村长、陆配邓万华未完成丧失“其他国家国籍”及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为由解除了其村长职务。
根据台湾地区法规,公职人员不得具有“双重国籍”,若当选,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其他国籍”,并于就职日起一年内完成相关程序及取得证明文件。然而,岛内相关法律具有“一中”精神,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曾拥有大陆户籍的台湾公职人员就职前毋须放弃“中国国籍”,即来自大陆的史雪燕和邓万华上任前皆毋须放弃“中国国籍”,而赖当局却混淆视听,滥用所谓“国籍法”,把史雪燕和邓万华视为“外国人”,撤销了她们的公职。这不仅违反了岛内法规的“一中”精神,更是赖当局企图在岛内政务、司法上烙上“两岸是两个国家”的印记,搞所谓“法理台独”。
赖清德上台后走急“独”路线,图谋“法理台独”,不惜把台湾推向战争的边缘。如果赖当局等“台独”分裂势力胆敢铤而走险、触碰红线,大陆方面必将依据《反分裂国家法》,采取断然措施,予以迎头痛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