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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香港法治不容撼动 黎智英罪有应得

2026-02-06 06:02: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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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罪成。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将择日判刑。案件开审以来,美西方反华组织不断作出各种毫无根据的抹黑,施压特区政府。其中,有个声称代表黎智英的“外国律师团队”,经常出席美国、英国及澳洲等地政府的会议及反华组织的活动,到处游说外国出手干预审讯,施压释放黎智英。\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2023年1月,本地“罗拔臣律师事务所”就曾发声明澄清,指他们才是代表黎智英处理国安案件审讯的唯一律师团队,显示所谓“外国律师团队”在黎智英案件中根本无任何代表性。

  羁押期间得到适切待遇

  事实上,所谓“黎智英外国律师团队”,并非真正代表黎智英,其组织成员实际是西方反华人士,这绝非“律师组织”,实属“政治组织”。这个所谓的“外国律师团队”过往从未以律师专业身份参与黎的案件,只是串联各类反华组织,在全无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捏造指控,抹黑香港司法,同时透过网上平台与其他反华政客互动“围炉”,炒作舆论。

  例如,2024年9月12日,该团队向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提出紧急申诉,凭空堆砌谎言,声称黎智英在狱中受到不人道对待。对此,“罗拔臣律师事务所”于同年9月27日发表澄清声明,确认黎智英在狱中没有受到不公平对待,有关指控并非事实。

  又例如,2024年11月13日,所谓“外国律师团队”在英国举行所谓研讨会,借“黎智英案”炒作抹黑香港。该反华组织牵头人物Caoilfhionn Gallagher(加拉格)亦出席各类活动,炒作“黎智英在狱中受不人道对待”的谎言。

  本港法律人士指出,“外国假律师团队”多次公然评论及插手干预一宗正在进行司法程序的案件,不但违反应有法治精神,更涉妨碍司法公正。

  对于美西方不同机构及媒体就案件和特区政府在黎智英羁押期间提供的待遇及医疗服务作出歪曲事实的陈述和报道,特区政府多次作出强烈谴责。特区政府指出,有关报道企图抹黑香港,令公众误信黎智英的羁押和医疗服务安排恶劣,其旨在污蔑香港法治的卑劣用心昭然若揭,违背新闻工作者专业操守。

  特区政府重申,惩教署及相关单位处理黎智英的羁押安排跟其他在囚人士一视同仁,黎智英的代表律师早已澄清,黎智英在狱中一直获得适切治疗和待遇,有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完全没有任何事实基础。

  特区政府强调,黎智英在羁押期间所获得的医疗服务是完备的。在2025年8月的公开法庭聆讯中,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向法庭表明,惩教院所为黎智英每日安排医疗检查,且对黎智英在惩教院所内获得的医疗服务没有任何投诉。另一方面,惩教署有安排专职教士按黎智英的意愿提供宗教服务。有关媒体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继续重复谎言和作出卑劣操作,特区政府对此坚决反对。

  至于黎智英与其他囚犯中止交往的安排,一直是根据黎智英本人的意愿并由惩教署经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依法安排。

  黎智英出庭精神状态佳

  事实上,在庭审过程中,海内外记者和旁听公众人士都亲眼可见,黎智英不仅身体状况良好,更展现极佳的精神状态,上庭、退庭行动自如。黎智英进入法庭后,经常精神饱满地主动向公众席人士点头、挥手致意,旁听过程中不时双手抱胸,时而转向家属席与亲人互动,神情从容,与反中乱港势力描述的“憔悴”模样大相径庭。

  宣判当天,当听到裁决结果后,黎智英看上去依然情绪平稳。退庭时,黎智英还与代表律师团队通过手势进行简短交流,动作流畅自然。

  黎智英代表律师彭耀鸿在被问及黎智英的健康情况时,亦直言:“刚才见到他精神,大家在庭上也见到,我没有补充。”

  黎智英受审期间,法庭一直考虑其身体状况,适时作出休庭安排。代表黎智英的辩方律师也承认,黎每天得到惩教署医护的到访和接受适切治疗,对有关服务没有任何投诉。

  法庭依据医生文件,确认被告的生理及心理健康状况适合上庭聆讯,控辩双方就此并无异议。法庭亦在开庭时安排小休,若黎智英需要额外小休,随时可以提出,法庭会尽量安排。

  无论是法庭判词、代表黎智英的辩方律师陈述、还是记者在审讯现场的观察,都足见黎智英的所谓“健康问题”是无中生有,企图干预香港司法独立的卑劣手段。“谎言”重复一万次亦不可能成为事实。

  而辩方以黎智英“年老”作求情理由,希望得到轻判,称黎在还押期间体重下降,现已不能再称呼他为“肥佬黎”;又指黎年届78岁,已属高龄,声称“黎监禁的每一天,令他更走近生命的尽头”云云。然而明眼人都能看出,黎智英所犯的国安罪行是不折不扣的重罪,在此情况下,“年老”不是获得轻判的理由。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指出,三位主审法官已在前后两年的时间,长期在法庭上观察黎智英的健康情况,加之不时与其代表律师就黎智英健康情况在庭上讨论,可以说完全掌握黎智英在审讯不同阶段的实际健康情况。面对三位法官之锐利“法眼”,任何被告都休想能够托词自己年纪老迈、健康变差“博大雾”,“骗取”法庭的格外开恩。

  龚静仪强调,生老病死为人生必经阶段,每一个人都会老,将年纪老迈作为“免责金牌”,或将其当作犯法后求情轻判的借口,通常只会在轻微罪行或初犯的情形下被法庭纳入考量。若年老真的可以成为违法后不用负上刑责的借口,则最终只会鼓励甚至纵容别有用心的长者去以身试法,破坏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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