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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旨在令公务员自我求进 李家超:所有人均须对自身行为负责

2026-04-22 09:01:1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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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沈安瑜报道: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表示,去年施政报告提出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最重要的目的是在制度上容许专业公务员发挥力量,并确保资源到位和公务员工作达标,并非“搞个人针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级,包括常任秘书长,均须对自身行为负责,“所有人都在调查网里”。

李家超昨日出席行会前回应传媒提问强调,建立相关制度并非搞个人针对,而是希望有一个制度,达至公务员自我进步、自我求进。他表示,要推动部门不断进步,必须由部门最高领导人负责,这与职级无关。他指,任何人无论职级,只要是部门首长,提供好的服务就能服务好市民。在部门首长中,最高阶的可以是第八级的政务官。

李家超解释说,部门首长责任制的设计,是将司局长的政治问责与公务员的行政问责衔接起来。他强调,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有人在某项调查中出现问题,司局长若认为有问题,都可以处理。至于常任秘书长未被纳入名单,李家超则指常秘的职责是协助司局长制订政策,最终责任由司局长负责。他相信若常秘表现不到位,会即时被问责。

李家超进一步指出,部门首长责任制分为两级,目的是当错误严重或出现特定情况,可能涉及部门首长本身时,便可启动第二级调查。一旦启动第二级调查,所有公务员不论职级高低,若在调查中犯错,都会按照《公务员条例》追究责任,所有人都在调查网之内。

给予“黑暴”犯错青年改过机会

李家超明确表示反对任何故意“搞针对”行为,认为这对尽心尽力工作的公务员不公平,强调针对的是真正出错的问题,冀用一个制度处理。他亦指出,部门首长责任制初步法律建议及文件已提交立法会,稍后将交由相关委员会作充分讨论,以进一步确立该制度的法律基础。

此外,特区政府注重对2019年修例风波事件被捕但未被检控的人士的教育与更生。保安局两年前推出“特别项目”计划,联络被捕但未被检控的年轻人,透过安排他们参加正向活动,令他们有不被检控的机会。

李家超强调,政府一直支持让犯错的人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现时制度下有不同的更生计划,包括感化令、监管令;还有判去教导所等,都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而协助18岁以下的青年犯错后可免检控的,有警司警诫计划。

李家超表示,针对在2019年“黑暴”期间曾经犯错的青年,若他们真心悔过,政府希望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保安局过去两年推出特别项目,用检控以外而符合法律的方法处理,让真心悔改的青年可以重新出发。他指出,保安局会按照实际情况,因时制宜,稳妥推行这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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