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吸烟产品法例昨日起生效,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用物质,包括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及草本烟,即使随身携带亦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法例生效首日,卫生署就“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的法例发出四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强调若发现违法行为,不会事先劝喻并即时作出检控。\大公报记者 肖泓宇
《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针对另类烟用物质的修订昨日起正式生效,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支和草本烟,即使只随身携带而未有吸食或使用亦属违法。轻则罚款3000元,如管有多于指定数量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随身携带未吸食亦属违法
卫生署控烟酒办人员昨早在金钟海富中心一带巡查,并向行人天桥的烟民派发禁电子烟的宣传单张。其间,有人员发现其中一名男烟民在吸食加热烟,随即上前截查。涉事男子见有人员走近时神情错愕,一度表示不知道新法例生效。控烟酒督察其后将该名男子带到海富中心内进行票控,并没收其烟机。
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主任林民聪指出,截至早上11时许,已在金钟一带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书,涉管有另类烟产品。他强调即日起如发现有关违法行为,人员会即时作出检控,不会事先劝喻。截至下午5时,控烟酒办共进行了137次巡查,就违例吸烟发出12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并就“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的法例发出四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卫生署强调,为增加公众对新措施的认知和提高阻吓力,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会加强巡查,一方面推广及教育公众认识新的控烟措施,鼓励市民自愿守法;另一方面亦维持执法力度,控烟酒办未来会在不同地方继续执法,并会选择人流多的地方巡查,但不会透露具体地点。
口岸及旅客中心加强宣传
除了控烟酒办外,其他部门如警方、海关等也会执法。另外,若在非吸烟区吸食电子烟,会同时被发两张告票,合共6000元。内地五一黄金周将至,届时将旅客或因未熟悉新法例而误堕法网。林民聪称,控烟酒办会与海关及旅发局合作,在各口岸、旅客咨询中心展示新法例宣传品。另于深圳市卫健委及口岸办协助下,在口岸内地范围设电子屏幕介绍香港新措施,希望令内地旅客及早知道新法例内容。
另外,卫生署表示,香港从四年前起已禁止入口、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包括电子烟和加热烟,所有入境人士包括旅客均已受法律禁止携带电子烟和加热烟来港,亦不能在抵港后购买相关产品。新生效的禁令旨在将规管范围扩展至公众地方管有,实际上没有对旅客施加额外限制,认为新法例并不会影响旅客访港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