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务处联同旅游业监管局昨日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打击非法劳工在港提供导游及领队服务,拘捕一名怀疑从事非法工作的27岁内地旅客,入境处将考虑以违反逗留条件罪起诉这名男子。
入境处表示,因应有怀疑非法劳工利用社交媒体宣传,声称可来港提供导游及领队服务,处方联同旅监局以“放蛇”方式,在社交平台乔装成顾客,向涉嫌来港非法工作目标人物查询及预订有关服务,其后在该名目标人物来港提供服务时作出拘捕。
另外,入境处亦联同旅监局派员到热门旅游景点,向市民及旅客派发宣传单张,呼吁切勿聘用非法导游或领队。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任何人违反逗留条件即属犯罪,所有旅客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僱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而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发言人强调,雇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严重罪行,雇主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十年,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高等法院曾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