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昨日宣布宏福苑未受火灾波及的宏志阁长远安置方案,宏志阁的业权收购价与其他七座相同,前提是在6月30日或之前,需有75%的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将业权售予特区政府。今次的安排,体现了特区政府在“情理法兼备、以情为先”原则下动用公帑协助宏志阁业主突破困境的承担,为业主及家人早日重回正常生活铺平了道路。
宏志阁早前未被纳入收购计划,是因为该大厦未被大火焚毁,且部分业主希望回去居住。不过特区政府一早表明态度,如果宏志阁的业主能达成高度共识,希望长远居住安排亦能开放予宏志阁,特区政府会积极考虑。目前,房屋局的“解说专队”已成功接触99%的宏志阁业主,高达77%初步表示希望参与特区政府的长远居住安排方案。
事实上,宏志阁业主正面对种种难以克服的复杂问题,充满不确定性,例如:宏志阁修葺工程复杂程度超乎预期,何时能迁回居住是未知数;宏志阁需重新处理地契及大厦公契的修订,亦可能要另行聘用承建商及管理公司,并承担高昂的维修费及难免大幅上升的管理费;宏志阁市场价值大幅减损,不少业主表示有心理阴影,不想搬回居住,希望尽快展开新生活。
可见对业主来说,接受政府的收购方案,无论从现实抑或长远利益考虑,都是最好的安排。当然,初步意向不等于法律文件,需要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才能正式展开收购程序。
整项安排涉及10亿元公帑。特区政府设置了至少要有75%以上业主同意出售业权的高门槛,否则方案将被搁置,这展现了对私有业权的高度尊重,对业主意愿的高度重视。只有在获得大部分业主授权之下,特区政府才会介入。换言之,宏志阁的未来掌握在业主的手中,政府的角色是协助业主突破困局,不存在所谓“强迫卖楼”的情况。业主还有两个月作考虑,时间充裕,但也要尽快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