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向大埔宏福苑七幢受灾楼宇提出情理兼备的收购方案,协助受灾业主重获新居过正常生活。至于没有被波及的宏志阁,在必须尊重私有产权的前提下,当时未被纳入收购范围。随后,房屋局“解说专队”成功接触逾九成宏志阁业主,当中有77%初步表示希望将业权售予政府,特区政府掌握意愿后昨日正式宣布,若有四分之三(即75%)或以上宏志阁业主在限期前接受收购,适用于宏福苑其余七幢的收购方案亦会开放予宏志阁。今次的安排,充分平衡了对私有产权和业主意愿的尊重,是特区政府施政“以情为先”和打破桎梏的另一次具体展现。
业主有充足时间考虑政府方案
政府今次为宏志阁提出的后续安排,是至少75%业主在6月30日或之前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将业权售予政府的意向,好让原本适用于其余七幢受灾楼宇的收购方案同时开放予宏志阁。这个门槛是经过研判,确保政府收购具备足够的民意授权与合理性;宏志阁的情况与其余七幢不同,政府必须审慎行事,透过设定明确的共识比例,避免了只有零星收回单位所衍生的种种问题,确保在大多数业主自愿出售的情况下,政府才会开始介入,让业主自己选择未来。
必须强调的是,政府早前公布的收购方案,条件已属非常优厚:以实用面积计算,未补地价单位的收购价为每平方呎8000元,已补地价单位则为每平方呎10500元。相比起火灾前宏福苑未补价单位每平方呎约6000元、已补价单位每平方呎约8000元,政府的收购价较市价高出30%;此外,方案还提供多元选项,包括现金收购、透过“特设销售计划”购买全新资助出售单位、楼换楼安排,以及出售后两年内享有绿表资格等,是一套既保障业主财产价值,又提供安居出路的完整方案。测量师学会的专家早已指出,收购价足以让业主在同区购入面积相若的资助出售单位。
修葺工程复杂 年内难以完成
另一点值得宏志阁业主注意的是,虽然该厦结构未受火灾直接破坏,但其实际居住条件远非理想。资料显示,该厦约三分之二外墙尚未铺砌纸皮石,加上需要开辟紧急车辆通道、重修消防系统、中央石油气、水电等设施,整体工程最少需时九个月,而由于涉及法律程序、采购及保险安排等,今年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机会可说极微。换言之,即使业主选择迁回,也将面对漫长的施工期,居住环境持续受影响。
宏志阁确已不再适合居住
再者,专家早前已分析,宏志阁独立存在,将衍生大量难以解决的法律与管理问题。香港房屋经理学会前会长郑玉琴指出,宏福苑属于单一地契及统一大厦公契范围,公用部分、土地权益与管理责任不可分割,若宏志阁单独保留,业主必须自行处理地契及公契修订、另聘管理公司,并承担高昂的维修费与大幅上升的管理费。更严重的是,现行法律框架下,既无法清晰界定宏志阁是否须分担整体公用部分的维修费用,亦无法让其单独豁免。即使政府尝试透过立法分割地契,仍需面对公契修改与业主同意等重重难关;也就是说,宏志阁继续保留居住,在法律、管理、财政上都几乎不可行。
居民不愿重返伤心地
不过说到底,宏志阁业主们对出售业权与否,始终最有发言权。宏志阁业主陈先生接受传媒访问时直言,灾后大维修工程停滞,重新入住需重组法团,聘请承建商重启维修,“一边捱噪音,还又要封窗。”除了大维修费用,业主还需承担单幢大厦管理费,纵使补地价后单位也会因曾受灾而难以出租或出售。
另一名宏志阁业主王太透露,自己灾后时常做噩梦,不敢返回宏志阁,直言已没办法迁回,又引述很多长者对灾场有忌讳。她续指,宏志阁已没有市场价值,单位已属“负资产”,强调不希望将“烂摊子”留给未成年女儿。这些业主的心声反映出,对居民而言,继续留在宏志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回家”,而是陷入另一场无止境的困局。
除了宏志阁的收购安排,政府亦公布5月13日至17日共五天分批让宏志阁居民再次返回单位执拾,执笔之时,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亦确认,另外七幢受灾大厦的业主都有第二次上楼的安排。宏福苑火灾的各项善后工作,充分显示特区政府“以情为先”的施政温度,特别是宏志阁的收购安排,既没有强迫任何业主,也没有放弃应有的支援责任,如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所言,称得上是“你情我愿”。对于宏志阁业主而言,接受收购不仅是经济和现实上最理性的选择,也是情感上让生活重回正轨的最优安排;笔者衷心呼吁宏志阁业主积极响应,在6月30日前签署接受收购信件,为自己和家人重塑一个稳定、安心、可预期的未来。 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