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欧盟法案拟设排华歧视性条款 商务部:执意推动成法 中方将反制

2026-04-28 08:21:3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近日,中国商务部向欧委会提交了对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的评论意见。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26日指出,法案涉嫌违反多项协定规则,“欧盟原产”排他性条款构成严重投资壁垒,中国投资者将遭受歧视。中方建议欧方删除法案中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要求、本地含量要求、强制转让知识产权等内容。发言人强调,如欧方无视中方建议,执意推动其成法,并因此损害中方企业利益,中方将不得不进行反制,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大公报记者 朱烨北京报道

3月4日,欧委会公布《工业加速器法案》,在公共采购和公共支持计划中引入“欧盟制造”等要求。

4月24日,中国商务部向欧委会正式提交了对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的评论意见。发言人表示,中方认为,法案对外商投资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四大新兴战略行业设置了诸多限制性要求,并在公共采购和公共支持政策中设置了“欧盟原产”的排他性条款,构成了严重的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  

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发言人说,中方在评论意见中指出,法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并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多项协定规则。二是中国投资者将遭受歧视,这有违商业自愿和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更有违中欧领导人关于妥处摩擦分歧的重要共识,严重影响中国企业对欧投资预期。三是将拖累欧盟绿色转型进程,损害欧盟市场的公平竞争,并给多边贸易规则带来新的冲击。

“在评论意见中,中方建议欧方删除法案中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要求、本地含量要求、强制转让知识产权和技术要求、公共采购限制政策等内容。希望欧方高度重视并认真考虑采纳中方提交的评论意见,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避免歧视性限制措施。”发言人说,“中方将密切关注相关立法进程,并愿与欧方就此进行对话沟通。如欧方无视中方建议,执意推动其成法,并因此损害中方企业利益,中方将不得不进行反制,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对《大公报》表示,对于在相关产业领域具备市场份额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国家,《工业加速器法案》变相剥夺了其市场自主选择权。受政策不确定性影响,跨国企业需重新评估对欧盟的投资布局、产业链与供应链合作架构等问题,长期研判会导致决策周期延长,继而延缓企业经营布局节奏,最终波及终端消费者权益。

谈及应对举措,周密认为,中国近年来持续完善涉外经贸法律体系,《对外贸易法》《出口管制法》涉及产供链安全的相关法规不断落地细化,对欧盟不符合国际经贸规则及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中国可依据现有法律框架,依法采取必要举措。

目前,《工业加速器法案》尚未获得最终批准,仍处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审议阶段,最终批准时间尚不明确。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