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沈安瑜报道:法律援助署表示,未来一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处理大埔宏福苑受影响人的法援个案,署方已成立十多人的特别专责小组处理相关案件。截至1月30日,合共收到359宗涉及宏福苑受影响人士的法律援助申请个案,当中有逾六成涉物业或家居损毁索偿,约一至两成涉及人身伤亡索偿,另接获电话热线咨询400多宗。署方目标在三个月内完成相关个案审核,预计第一批申请在今年3月中有结果。
安置点设柜枱提供协助
上任个多月的法援署署长陈泽铭昨日与传媒茶叙时指出,专责小组自上月底起,已在七个安置宏福苑受影响人士的临时性房屋设立柜枱,并安排职员向他们解释法援服务,务求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兼顾法、理、情,让居民及受影响人士尽早获得法律援助。
同时,法援署会简化援助申请程序及所需填写的表格,即使申请人的相关文件或在火灾中遗失,在可行范围内不需提交部分文件。在计算及审查申请法援的宏福苑居民的经济能力时,署方会豁免他们灾后接收的捐款及援助金,也不会计算宏福苑的物业价值及火灾保险等。署方会协助受影响人士处理相关文件,并承诺在批出法援后,会尽快安排代表立即处理个案。
法援署副署长(申请及审查)姜美全补充,考虑到部分宏福苑受影响居民或暂未即时申请法援,但不排除当宏福苑火灾的独立委员会公布调查结果,厘清责任后,会再接获一批申请法援个案。但她指出,法援署毋须等到独立委员会完成工作才处理法援申请,法援律师会依照实际情况提供意见。
姜美全指出,目前法援署有足够人手处理宏福苑个案,不会影响到其他案件的处理进度。她强调,会考虑挑选一宗具代表性的测试案件到法院进行审讯,以厘清责任问题,未必需要每宗个案都告上法庭。陈泽铭补充,尽管本港没有集体诉讼制度,但在某些案件诉讼中,或可以代表案例厘清责任后,再用庭外和解或调解方式处理其他案件。
陈泽铭强调,法援署一直致力为缺乏经济能力人士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寻求公义。他亦指出,法援署作为政府机构,营运成本来自公帑,法援署有责任确保资源的运用是符合成本效益,以及预防遭到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