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昨日举行第16场听证会,时任劳工处分区职业安全主任(行动科)(小型装修及维修工程第二分处)林秀青首先作供,坦言在现行劳工处法例下,前线巡查同事难以就地盘工人吸烟执法,但强调会提醒相关承建商留意。
代表独立委员会的大律师李澍桓在听证会公布劳工处报告文件,文件中多次出现“could not be justified”的表述,相信为劳工处惯用语,意为“未能找到足够证据支持投诉”。李澍桓随后公布多宗劳工处收到的投诉文件,显示早在2024年7月有宏福苑居民就工人吸烟,以及同年10月就棚架、棚网及发泡胶易燃问题而进行投诉。
其中一宗涉及工人在工作期间吸烟的投诉,处方报告指,由于现场巡查未发现违规吸烟情况,虽在地盘范围见到有烟头,但无法确定烟头是居民还是工友遗下,故投诉未能确立。林秀青坦言在现行劳工处法例之下,工人吸烟不违法,亦没有违反任何职安健条例,“就算见到有工人吸烟也没办法根据特定法例执法,要看吸烟周围火险情况,或有无易燃物品,若有才能出示禁烟令。”她强调,若同事在巡查过程中看到有工人吸烟,会主动提醒承建商注意相关情况。
已巡查17次 较一般频密
林秀青早前表示,由于就宏福苑的投诉较多,劳工处对该处共进行了16次巡查,另加一次加强突击检查,共计17次,已比一般巡查更频密。
代表独立委员会的大律师李澍桓询问,大维修期间宏福苑大厦外墙张贴易燃发泡胶板,引致楼宇火灾风险增高,劳工处是否认为发泡胶应纳入其日后需负责监管的范畴?劳工处高级分区职业安全主任(1)(行动科)(新界东及观塘区)李万邦作供指出,发泡胶属建筑材料,而劳工处的职安巡查重点是留意“工友工作时是否安全”,认为“物料不是巡查重点”,不应由劳工处监管发泡胶是否阻燃或相关标准、要求,但他同意每个部门应合力承担监管角色的说法。
此外,宏福苑大维修期间,为便利工人出入棚架,承办商允许外墙维修商在走火楼梯每隔五层打破玻璃窗开“生口”。李万邦解释,“生口”可以让工人逃生,并不违反劳工处法例,而工作守则因有危险性而不容许工人爬棚。
陆启康:设“生口”是严重问题
陆启康称,虽未有专家报告,但初步理解,“生口”导致浓烟攻入大厦,令居民难以逃生,带出很大问题。他问,若工人不应爬棚,应如何登上棚架,或从不同层数转换。李万邦解释,设“生口”无违反职安健条例,但大火后得知应违反其他条例。陆启康指今日带出“生口”这一严重问题,强调须保障工人和居民的共同安全。
另外,独立委员会公布将于5月6日至5月8日进行第四轮共三场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