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字花”到“六合彩”,香港的博彩逐步走向合法化与制度化。
“字花”是一种曾经在香港流行多年的非法博彩形式,早于1870年代在街头出现,深受基层欢迎。“字花”档会张贴一张列有36个人物、物件或符号的名单,让玩家下注。开奖时,庄家会把写有开奖项目的纸条放入砂煲,再当众打破其中一个,称为“爆煲”。选中被打破砂煲对应项目的玩家便可得奖。
但是,档舖和报章会刊登贴士推波助澜,庄家则利用这些资讯掌握投注情况,避开热门选项开奖。因此它是不透明亦不公平的博彩形式。
为打击非法赌博,政府于1962年推出“政府奖券”,将原本零散无序的博彩活动纳入规范。“政府奖券”2元一注,收益作社会福利用途。为了推广政府奖券,政府当年除印制精美海报、拍摄宣传片之外,还不时邀请明星主持搅珠。第一期政府奖券的头奖奖金为68.48万港元,在当时是庞大金额,以当时每件点心0.7港元计算,该奖金相当于当时978285件点心的价值。
1975年,香港奖券管理局成立,并委托香港赛马会推出“多重彩”,是彩票迈向制度化与现代化的重要一步。“多重彩”规则为“14选6”,但必须要数字和顺序全部猜中才能获奖。
1976年,六合彩推出,最初规则为“36选6”,直到2002年才变为如今“49选6”的模式,只要选对三个数字以上就可获奖,不看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