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政府将“部门首长责任制”下的两级调查机制,称为“行政责任两级调查机制”,调查对象会涵盖牵涉在有关问题中的所有人员,如常任秘书长牵涉其中,也会包括在内。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昨日表示,部门首长责任制原意是推动部门做好执行工作,责任制理应涵盖部门中最高级公务员,而并非政策局中最高级的公务员;如出现问题时,常秘与公务员一样需要职效问责,调查涵盖的人员是没有界限,调查后会按既有的惩处机制处理,常秘或部门首长都有相同后果。
杨何蓓茵指出,在责任制下,部门首长不应只狭窄地关注自己的范畴,如发现未能处理部分问题,有责任向其他部门反映,或在政府内部讨论。对于政治委任官员的问责制度需否调整,她认为,制度实行逾20年,相信政治委任官员在政治工作及解说方面,已与公务员有畅顺合作,不会有很大问题。她亦表示,现时公务员纪律聆讯调查大部分可于九个月内完成,将来在新机制下,负责调查的公务员叙用委员会,有权提取及阅览文件,要求涉事人员给予解释,相信调查工作会更快、更有效率。
公务员调薪会涵盖“市民观感”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至今举行逾20场听证会,会上揭露多个政府部门及公务员或涉疏忽失职,监管制度亦未能有效把关。当被问及听证会中反映出的部门问题是否会影响公务员加薪,杨何蓓茵表示,现时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包含六大因素,政府会将所有相关因素作整体考虑。
杨何蓓茵重申,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涉及六个因素,“市民观感”字面上虽非六大因素之一,但可从“公务员士气”因素中反映。政府会审视公务员目前工作表现,同时公务员本身也需要就其工作进行检讨。她强调,公务员的队伍很大,有部门的工作会获赞许,亦有部门会受到批评,薪酬调整机制会整体考虑,目前讲最后结果是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