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落下,正义彰显!昨日,香港特区法院就黎智英串谋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作出裁决,所有控罪全部成立。作为反中乱港首恶分子与港版“颜色革命”幕后黑手,黎智英长期甘为外部势力“马前卒”,操控媒体散播“港独”“黑暴”言论,煽动社会对立与暴力,更公然乞求外国制裁,其行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给香港带来深重伤害。案件经严谨司法程序审理,证据确凿、程序公正,充分体现香港法治精神与国安法“一法定香江”的强大威力。这一裁决再次昭示,任何祸国乱港的违法行径必遭严惩,香港迈向由治及兴的步伐不可阻挡。
黎智英案是首宗触犯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经过156日的审讯,审视了多达2220件证物、超过80000项文件、传召了14名控方证人。整个过程历经了各种波折,更遭受外国势力的各种威胁恐吓,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但司法机构经受住了考验,法庭昨日在长达855页的判决中清晰地指出,黎智英并非因为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而是由于违法事实,在全面审视人证物证后,最终得出“毫无合理疑点”的裁决。
大量事实、证据及证人证明,黎智英是反中乱港势力的幕后“主脑”和“金主”,甘当外部势力“以港遏华”的马前卒,长期利用《苹果日报》肆意制造社会矛盾、挑拨社会对立、煽动仇恨、美化暴力,意图煽动他人颠覆特区政权,甚至直接下场组织对抗行动,乞求外部势力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不收手。
尤其是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黎智英和《苹果日报》走在乱港最前线。案中的大量证据包括黎智英的即时通讯软件纪录,证明其积极推动“国际游说”,为颠覆行动争取国际支持;黎智英通过助手Mark Simon安排与美国高层官员、国会议员、政客等会面,乞求美国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封锁和敌对行动;还指示《苹果日报》高层发起“一人一信”行动,借此争取美国对中国实施制裁;当美国政府宣布将制裁特区官员时,黎智英积极予以配合,立即指示部下草拟制裁名单……这些无可辩驳的证据,说明黎智英勾连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无可恕。
黎智英在法庭上一再为自己辩护,但法庭直指其多处矛盾、前后不一、闪烁其词,因而不足为信。譬如黎智英声称不知道“初选”,但其个人通讯纪录显示他事先完全知情;又譬如他在被捕后曾申请保释,借口是去美国看望女儿和处理生意,却刻意隐瞒其一早安排好的会见美国政要的行程。另一方面,法庭指出每一名控方证人均被深入盘查,是诚实可靠的证人,证供清晰有力。
需要指出的是,黎智英在国安法实施之前的所作所为并不是控罪的主体,而只构成与控罪相关证据的背景。事实上,大量犯罪事实发生在国安法落实之后,虽然黎智英请求外国制裁的言行变得含蓄和隐晦,但这只是形式而非实质的改变。判决书强调,黎智英唯一的意图就是颠覆中央政府,为此不惜牺牲中国和香港特区人民的利益。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本案犯罪行为与新闻自由混为一谈,外部势力亦借此诋毁香港特区的法治和人权状况。然而,此案多名从犯证人(亦是当时《苹果日报》的高层)在供词中不约而同地指出,黎智英通过发布指示及“饭盒会”等形式密切管理和亲自控制《苹果日报》的编采方向,以至于当时负责《苹果日报》社论和论坛版的主管杨清奇称之为“鸟笼自主”,无论是写社论还是聘请论坛作者,都必须跟从报章的基本立场,否则就会“换人”。《苹果日报》本身都没有所谓“新闻自由”,可见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只是多年来利用新闻报道为幌子,行祸国害港之实。
正如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判决后所指出,黎智英损害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耻、其心歹毒。法庭的定罪彰显了法律的正义,维护了香港的核心价值。法律从不容许任何职业和背景的人假借人权、民主、自由之名,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和同胞。香港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黎智英的定罪,彰显香港法治不容撼动。香港国安法“一法定香江”,外部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任何人、任何组织胆敢挑战国家安全,无论其打着什么幌子、无论其背后有什么后台、主子,都逃不脱法律的惩治。任何妄想阻挠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图谋都是徒劳的。外部势力施压干预香港特区审理国安案件,甚至威胁制裁特区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的卑劣行径,动摇不了香港特区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和意志,只能更加激起香港社会的同仇敌忾,只能加快敲响其在港代理人的丧钟。
黎智英案的判决也是一堂生动的国安教育课。国际地缘政治复杂化,外部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死心不息,香港面对的国安风险挑战依然严峻,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需继续在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保障下,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持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更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形势,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