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成立专案小组就宏福苑大维修可能涉及贪污展开全面调查,昨日再有新进展。消息指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的现任及前任主席被拘捕。本应维护业主利益的法团竟然沦为腐败链条上的一环,充分证明特区政府同时推进刑事调查及成立独立委员会、全面检视制度缺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市民坚决支持政府对火灾事件一查到底,追责到底,彻底清除楼宇维修中的腐败土壤。
业主立案法团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及大厦公契成立,代表全体业主管理屋苑公用部分,拥有广泛的法定权力,包括委任或辞退物业管理公司、监督其工作;可签订合约、进行工程招标等。目前全港约一半私人楼宇成立了业主立案法团,法团运作得好不好,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问题在于,法团代表业主监督管理公司工作,但谁来监督法团呢?法团委员虽以“义工”之名掌权,却无对等责任约束,造成“权力无限、责任有限”的畸形格局。宏福苑就是典型的例子,上届法团拍板决定大维修,去年与维修公司签订了高达3.3亿元的“天价”合约,引起大量业主不满,怒轰法团黑箱作业,事件闹到全城皆知。其后法团重选换届,但有居民反映,曾质疑大维修工程有问题的新一任法团走马上任后完全配合维修公司,对问题视而不见,简直判若两人。
宏福苑火灾酿成重大伤亡,不合格的棚网、发泡胶围封窗户、消防警钟系统失灵以至整个消防设施维护失当、八栋楼同时围网维修等,是导致火势迅速蔓延、火烧连环楼的直接原因。维修公司干系重大,法团也难辞其咎,而利益勾连加剧了失范失序。有人常以“关心”名义,借法团巩固自身利益,法团则借一些人的光环为不合理的决策背书,形成利益共生关系。一旦出事,有人则以“仅提供建议”为由切割责任,全身而退,让监管体系彻底失效。廉署早前已拘捕12名人士,包括工程顾问、承建商、棚架工程分判商等,加上今次的拘捕行动,令人相信这可能是一次集团式、塌方性腐败。
惨痛教训倒逼制度创新,当务之急是立即调整宏福苑立案法团,政府应立即介入,保障灾民权益,彻查工程黑幕和责任人。更为根本的是,政府须就宏福苑法团的制度性缺陷对症下药,以更专业化的管理机制替代业余治理,强制引入具资质的专业经理人负责楼宇维修,建立公开透明的工程招标与财务公示制度,赋予业主更低门槛的监督与诉讼权利,从根源上杜绝腐败滋生。
需要指出的是,宏福苑法团管理失效只是冰山一角,反映香港在楼宇维修及管理上存在一系列制度性纰漏,是既得利益藩篱固化的体现。制度性的问题,只有通过制度性的改革才能解决。行政长官李家超成立了由资深法官主持的独立委员会,赋予委员会广泛的调查权力,并要求各部门全力配合委员会的工作,展现了特区政府标本兼治的坚定决心。
独立委员会将从制度层面检讨楼宇维修中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建议,加强对业主立案法团的监管理当是其中一个焦点。另一方面,火灾在新一届立法会选举期间发生,不少议员曾参与救灾工作,对楼宇维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切身感受。相信新一届立法会明年初正式履新后,配合特区政府修补制度性漏洞、加强监管将是重要工作之一。
民生无小事,何况楼宇管理维修关乎数以百万计居民的身家性命和财产安全,其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宏福苑惨剧为推动系统性改革提供了重大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