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破坏国家安全等罪名全部成立,昨日起案件进入判刑前的求情程序。讽刺的是,当年曾高叫“为美国而战”、“入狱是人生巅峰”的反中乱港罪魁祸首,如今却要律师以“年龄老迈”为由要求“轻判”。然而,黎智英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一丝的悔意,更没有就其对香港造成深重灾难作任何道歉。黎智英没有资格获得任何“减刑”待遇,否则,于法不符、于理无据、于民情不合。
过去156天的审讯,以及长达855页的判词,早已清晰证明黎智英并非“受害者”,更不是什么扞卫民主自由的“英雄”,而是一个长期勾结外国势力、煽动社会动乱、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港人利益的乱港祸首。其所作所为与所谓“新闻自由”无关,与“人权自由”无关,而是一个外国政治代理人触目惊心的违法事实。
一些西方政客、媒体以及黎智英家人,为求替黎智英脱罪,过去近两年时间里不断造谣、抹黑香港,甚至公然恐吓制裁审理的法官。到了判决的前后,眼见“捞人”无望,又渲染黎智英的所谓“健康问题”,声称其牙齿腐烂、指甲变灰脱落、站立有困难、体重急减10公斤云云。然而,不论是黎智英出庭时的表现,还是权威的医疗报告,都在说明这些都是谎言。
昨日控方引用收押所医务人员报告指出,黎的健康状况正常。例如,其入狱时体重为80公斤,今年1月为79.2公斤,反映其身高与体重比例的BMI指数几乎没变。黎曾在2021年提出牙痛、脚甲感染,经署方妥善处理后,就再没有提出其他健康问题。黎在狱中享有《监狱规则》下在囚人士的权利,而医管局和卫生署人员会定期巡视监狱、提供牙科等治疗,必要时可转介至医院治疗。控方还指出,黎在狱中可阅读、休闲及户外运动,并每日接受健康监测。
至于被大肆炒作的所谓“单独囚禁”,真正原因是黎智英自己因怕被其他囚犯骚扰而提出的申请,绝非什么“不人道待遇”或“遭到虐待”。更何况,过去几年还押期间,黎智英从未作出任何投诉,这足以说明问题。昨日在庭审时,黎的律师也不敢拿这些理由来“求情”,而是以“监狱生活对黎智英是负担”来陈述。但正如法官所质疑的,监狱生活对任何人都是负担。以这样的理由来求情,反映黎智英根本就是无“情”可求。
事实清楚地证明,黎智英没有遭到任何所谓的“不人道待遇”,西方传媒及黎智英家人多年来炒作黎智英的“健康状况”,不过是杜撰谎言,企图“卖惨”博同情,企图抹黑特区政府及司法人员。
求情是被告被判定有罪后、法官判刑前,向法庭提供相关背景或理由,以请求减轻刑罚的过程。这是普通法下司法程序的一部分,也是被告应有的法律权利。法庭给予黎智英求情机会,这是香港司法公正的体现。正如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国安法的刑事司法程序符合普通法的标准,黎智英案反映这个情况。法官根据案件证据及适用法律独自作出判决,不受任何其他人干预。
当年“出入白宫”、“一呼百应”的黎智英,曾在台上大言炎炎地称“为美国而战”、“不介意做汉奸”,更称“入狱是人生巅峰”,如今已全然换了另一副可笑的嘴脸。如果他真心悔改,真心道歉,或许还有减刑的可能,但以其如此表现以及海外律师团队与反华政客勾结的言行来看,他没有任何理由得到“轻判”,法官会以最终的判决,彰显法治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