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报讯】一名60岁中国籍男子因走私犀牛角切片来港,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罪名成立,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监禁24个月。
渔农自然护理署发言人表示,该名旅客去年6月29日乘搭航班从孟加拉国达卡抵达香港国际机场。海关人员在检查其行李时,发现内藏共41件怀疑受管制的犀牛角切片(见图)。渔护署人员到场检验后,发现该批切片均以油漆涂黑并以胶膜包裹,经鉴定后确认为犀牛角切片,共重7.7公斤,市价约三百万港元。渔护署遂以非法进口濒危物种检控该名男子,昨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以36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判处监禁24个月。
违保护濒危物种条例
犀牛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的濒危物种,在本港受《条例》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