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报讯】记者戴静文报道: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食物业规例》,容许狗隻在指定情况下进入食肆的新规定,预计在5月8日起生效。政府建议首阶段设约500至1000个名额,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约215平方呎)的餐厅申请,而且不设任何优先名额分配安排,以保持申请机制公平和简单。
政府上月宣布建议推出新措施,让食肆经营者容许顾客携带狗隻进入获批准的食肆。环境及生态局、食环署昨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修例建议的细节,预计本周五(13日)就修例建议刊宪,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并预料5月8起日生效。
火锅店和烤肉店不合资格
政府建议修例赋权食环署署长批出准许,在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让狗隻可处于食肆内。首阶段拟设约500至1000个名额,约占全港食肆3至5%。为减低狗隻一旦失控时可造成的安全风险,获批准食肆在任何时段和座位区域,均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热食物。基于安全考虑,火锅店和烤肉店(包括铁板烧、韩式烧烤等)不符合申请资格。
政府表示鉴于有意见认为,如餐厅空间太小,狗隻或会阻塞主要通道,影响员工走动传菜,并增加误踩狗隻的风险,为稳妥起见,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
不设任何优先安排
就有意见认为,在名额分配方面可优先考虑设有露天茶座,或位于宠物友善配套较成熟的商场或园区的食肆,政府表示,同时有意见认为有关条件与个别食肆本身的情况,没有必然关系,如提供优先资格安排,会造成不公平。政府称经考量后,建议不设任何优先安排,以保持申请机制公平和简单。
修例建议并订明,“格斗狗”或“已知危险狗隻”不可进入有关食肆。进入有关食肆的狗隻,在处所内须时刻以不超过1.5米长的狗带、被成人稳妥地牵引或被稳妥地绑在固定附着物上,狗隻在处所的任何时间,都不得处于食物室。
为便利有兴趣申请的食肆做好申请和营运准备,食环署会为业界举办简介会。渔护署亦会邀请动物福利机构,为业界前线员工举办讲座分享与动物相处的知识。食环署会推出宣传短片,并在网上专页和社交媒体发放信息,让社会知悉有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