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特区政府23日刊宪,公布香港国安法第43条修订实施细则,即日生效。政府发言人强调,修订细则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生活以及机构和组织的正常运作。本港多名立法会议员昨日表示支持今次修订,认为属合法合情合理。
只针对严重危害国安罪犯
民建联主席、立法会议员陈克勤昨日在立法会相关讨论的会议上对今次修订表示支持。陈克勤表示,修订草案的内容亦体现出政府对维护法治、尊重程序和保障人权的重视,包括针对限制离港规定、要求境外势力及代理人提供资料等规定,加入了法定覆核机制。
他续指,更重要的是,这次修订并无扩大国安法的范围,赋予执法机构的权力,目的是让其更有效调查和检控国安法所订明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例如要求解密电子设备的权力、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子讯息,以及完善限制受调查人离开香港、冻结财产等相关规定。
民建联副主席、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认为,今次实施细则的修订,是根据过去在国安法执法过程中曾经一度碰到的挑战,因而根据实际情况再作优化。而针对最近地缘政治局势,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措施需与时俱进,有效应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
立法会议员简慧敏指出,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持续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次修订旨在更有效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及时防范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另外,简慧敏提到很多普通法国家都授权侦查机关要求提供电子设备解锁方法。她认为授权侦查机关解锁电子设备,符合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
行会召集人叶刘淑仪接受媒体访问时亦指出,刊宪修订细则不涉及改动主体条文,目标是希望执法机关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