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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智慧绿色运输拟引入新规管框架

2026-04-22 09:01: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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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正全力推展启德等三个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项目,透过公开招标引入新营运商。政府建议引入一套新的规管框架,包括订立主体法例订明专营公司的专利、责任和罚则等,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予或延续专营权,首段专营权一般最长50年,以及透过专营权协议订明服务水平。政府建议的票价调整机制,采用与港铁票价机制类似方程式。

政府强调,规管要求将与现行的专营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的要求大致看齐,专门设立框架,有助缩短引进新型集体运输系统的筹备时间。有立法会议员表示,内地和外国等多地已使用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本港有必要加快引入新型集体运输系统,符合时代需要。\大公报记者 易晓彤

政府正在推展的三个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项目,分别位于启德、东九龙、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运输及物流局昨日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表示,考虑到新型集体运输系统的营运商或会透过公开招标甄选,惟系统或涉及香港未有的新型模式和技术,难以通过修订现有法例进行有效监管,因而需要制订可适用于不同系统技术和营运商的规管框架,快速引进世界各地的新型集体运输系统。

赋权特首会同行会批专营权

拟议规管框架将分为四个层级,包括主体法例、附属法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施加的专营权条款,以及专营权协议条款。主体法例将订明专营公司的权利、责任、罚则及政府监管权力。法例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批出或延续运输系统的专营权,新的系统首次批出专营权期限最多50年,每次续期最多5年。若专营公司严重违规,政府可暂时中止甚至撤销其专营权。

附属法例将针对不同系统的技术细节,制定营运、维修及事故调查等作规管。此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批出专营权时,将透过专营权条款订明有效期、服务范围及技术标准。政府亦会与专营公司签订具法律约束力的专营权协议,详细列明服务水平、票价调整机制及财务要求等具体细节。

政府为新型集体运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前,会参考现时邻近公共交通服务的票价,设定初始票价范围。投标者提交的建议初始票价,必须在政府设定的票价范围内,建议初始票价是评标考虑因素之一。

启德、东九龙及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的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项目,将采用“直接驱动方程式”的票价调整机制,每年按客观和具透明度的数字运算所得幅度进行调整,可容许票价向上或向下调整,毋须经任何机关审批(见表)。方程式将反映消费物价指数及工资指数的变化,把票价调整与专营公司的营运成本挂钩,并反映香港的经济状况及市民的负担能力。该方程式包括一个生产力因素,使乘客能够受惠于专营公司的生产力增幅。

年底前提交主体法例草案

政府目标于今年第四季,向立法会提交主体法例的草案。当新法例生效后,预计明年起就三个项目批出营运系统,及进行相关设计和建造工作的专营权。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恒镔昨日向《大公报》表示,今次政府拟订立的规管框架,沿用对港铁公司的监管,相信其严谨程度和运作模式相当。但新型集体运输系统多属小型系统,若使用该框架,或会出现适应问题或令行政开支较大,因此需要对有关制度比较熟悉或有一定实力的公司才可做到,他建议政府挑选合作方时,需同时关注营运商是否具相应的能力。

陈恒镔表示,支持在新型系统中应用可加可减机制,相信能让运作系统实现长远发展。他又称,内地、新加坡和澳洲等地已使用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而香港市民多以公共交通出行,有必要尽快引入多元化的公共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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