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遇渗水争拗 投诉有门

2026-04-27 08:20:21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市民如无法与怀疑是渗水源头的邻居协商,可致电1823向渗水办举报。渗水办会安排人员进行调查,若湿度达35%或以上且构成卫生妨扰,会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发出通知书饬令维修。

举报途径

•致电1823、电邮至enquiry@1823.gov.hk或填写网上表格。

渗水办执法依据

•卫生妨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处理水渗漏造成滋扰。

•楼宇安全:《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处理结构及排水管失修。

•浪费水:《水务设施条例》(第102章),处理供水管漏水。

•服务承诺:接获举报后通常在6个工作天内联络投诉人,调查通常于90个工作天内完成。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