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发布的《“一国两制”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白皮书,全面总结了在中央政府支持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极不平凡的斗争历程和来之不易的重大成就,深刻总结香港维护国家安全艰苦斗争的历史经验,明确宣示中央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变、支持香港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立场。通过白皮书,各界可以清楚看到香港过去为什么“乱”,如何实现“治”。在这个过程中,中央果断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成为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到治,加速迈向由治及兴的关键转折点。
回归以来,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的道路上屡经波折。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迟迟无法推进,导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长期悬置,给反中乱港和外部敌对势力以可乘之机。尤其是2019年爆发的“修例风波”,最终演变成港版“颜色革命”,“一国两制”实践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挑战。
面对岌岌可危的局面,仅靠香港特区自身力量已难以止暴制乱,捍卫国家安全。在此危急关头,中央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全面管治权,迅速构筑起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既是应对当时香港危局的必要之举,更是守护“一国两制”实践的坚实保障。
以国家层面立法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国际通例,具有不容置疑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驻军法等一系列法律,构成了中央行使国安事权的法律基础。放眼全球,不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都有国家层面的国安法。美国、英国等普通法国家,都建立了严密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
中央出台实施香港国安法,起到了“一法安香江”效果,开启了“一国两制”实践的新征程。从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重大部署,到2020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相关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再到同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全票通过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实施,短短数月完成立法全过程,体现了中央护航香港的坚定意志和高效行动。香港国安法明确了中央与特区的国安责任,规定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四类罪行及相应处罚,建立了中央和特区两个层面的执行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国安防御体系。
白皮书强调,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这一核心精神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中得到充分践行。国安法的出台,也成为香港由乱到治的“分水岭”。
香港的特殊地位,也令香港国安法的制度设计充满创造性,充分体现坚守“一国”之本、尊重“两制”差异的立法精神。中央授权香港特区对绝大部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这一安排在全世界极为罕见,表明中央对特区的高度信任。在标志性的黎智英案审判中,香港司法的独立性也得到充分体现。法官在判词中明确,指定法官不影响司法独立,无罪推定、缄默权等法律原则依然适用,这充分证明中央始终信任香港的司法体系和法官,尊重特区的司法独立和普通法传统。香港国安法也实现了不同法律体系的兼容、衔接、互补,为不同法律体系的交流互鉴提供了有益借鉴。
事实雄辩地证明,香港国安法并没有改变“一国两制”,反而处处体现“一国两制”基本原则,并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保障。那些声称香港国安法改变“一国两制”的言论,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不攻自破。
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中央筑牢特区政权安全防线的又一重大举措。选举制度事关政权安全,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允许不爱国甚至卖国、叛国的势力掌握政权。2021年,中央通过“决定+修法”方式,对香港选举制度进行系统完善,重构选举委员会,扩大立法会议员规模,提升议员代表性;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从制度上堵死反中乱港势力通过选举进入管治架构的通道。完善选举制度后的两次立法会选举成功举行,充分证明新选举制度是符合香港实际的好制度:当选者皆为爱国者,行政与立法之间良性互动取代了过去的政治对抗,特区政府得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房屋、就业等深层次矛盾。正如白皮书所指出,新选举制度“强化了行政和立法之间的有效配合,减少了政治争拗和对抗的干扰”,让香港终于摆脱了内耗不止的困境,凝聚起发展的强大合力。
通过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选举制度的完善,中央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对香港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折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些举措归根到底是为了国家好、香港好、香港居民好。既体现中央对香港的真切关怀和坚定支持,也彰显了对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的高度信任。
如今的香港,政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法治尊严得以捍卫,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民福祉日益提升,正处在加速迈向由治及兴的关键阶段。通过白皮书,香港各界应能深刻体会到中央一直是香港安全和发展的坚强后盾,更加坚定和国家站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好高质量民主,真正实现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