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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后/“外国代理人”黎智英“不上诉”说明了什么?\卓 铭

2026-03-11 06:02: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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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3罪全部成立,判处20年监禁。其律师团队日前表示,已收到明确指示,不会就定罪或刑期作出上诉。黎智英不提上诉,亦即意味案件“盖棺”,黎智英作为反中乱港主脑,为其纍纍恶行付出沉重代价,已是板上钉钉。换个角度想,为何在审讯期间三番四次玩弄“场外战术”、大搞“程序拉布”的黎智英,偏偏到了现在却如此轻易地放弃上诉?除了本案铁证如山、黎自知罪大恶极外,还在于黎智英已清楚意识到,外国势力无法也没有能力打救他逃离法律制裁。

毋庸置疑,黎智英案本就是证据确凿的铁案,法庭经过156日公平公正的公开聆讯,审视了多达2220项证物、超过80000页文件、14名控方证人的证供,无数事实钜细靡遗地证明了黎智英作为反中乱港主脑的角色。在法庭长达855页的判词中,清晰指出涉案罪行不仅经过精心策划,涉及各方参与者,而且早有预谋。其犯罪活动长时间持续进行,甚至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虽然黎智英请求外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活动变得含蓄和隐晦,但只是形式上而非实际上的改变,所有被告仍然继续推展其犯罪协议,即使被警方拘捕后仍无立即停止。

自知罪大恶极难以“翻案”

事实上,外国至今仍未撤销针对香港特区以及针对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官员采取的制裁措施,无可否认,黎智英正是本案的主脑和推手。因此法庭据此提高其量刑起点,并接纳高龄、健康状况及被单独囚禁等因素,作出相应扣减,最后得出总刑期20年监禁的结论。从审讯、作供、陈词、判决、量刑,整宗案件的司法程序完全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黎智英一方若想上诉,光从法理而论已非易事,更何况上诉程序不同审讯进行期间,没那么多可供“拉布”的空间。也许黎智英自己也心知肚明,不管再玩弄什么手段,都已无法改变其罪成的结局。

跟美西方反华政客、媒体一直试图将他美化成所谓的“民主斗士”的标签相反,黎智英既不是“政治犯”,也不是什么“捍卫新闻自由的传媒人”,而是外国势力的“政治代理人”。在他眼中,《苹果日报》只是一个用来散播假消息、假新闻,为反中乱港势力提供抹黑中央、“唱衰”特区政府、煽动仇恨、荼毒青年的平台。在黎智英的控制下,《苹果日报》于2019年黑暴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令全港市民受到无尽的苦难和伤痛,其在现实中的所作所为,完全是罪有应得、罪无可恕。

在过去长逾两年时间的审讯过程中,外国势力不断对此施压,抹黑、说谎、恐吓等各种伎俩层出不穷。也许黎智英最初也乐观地以为外国势力到最后一定能“救自己出生天”,因而对审讯“毫不在乎”,频频用“不知道”、“不记得”、“不认识”来敷衍法庭。但结果说明,黎智英高估了外国势力对特区政府和香港司法机构的影响力,也低估了香港司法制度的专业性,不论外国媒体如何抹黑、反华政客如何制裁,香港特区政府和司法机构始终没有屈服于这些威胁恐吓之下,而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准确执行国安法律,依法对其进行审讯和定罪。

奢望外力打救痴心妄想

更讽刺的是,随着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国际上不断惹事生非,越来越多西方国家开始寻求加强与中国的合作,由今年初开始,英国、德国、加拿大等西方大国领导人先后密集访华,已能说明事实。黎智英若继续寄望外国势力的打救,无异于痴心妄想。

黎智英案作为一宗国安大案,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以至法治角度来说,其罪成和重判都有深远的象征意义。一方面,这代表香港司法制度的成熟和高度专业;另一方面,此结果对其他未受制裁,或潜逃海外的反中乱港分子而言,则是一个莫大的警告:国安法等维护国家安全法例在香港始终利剑高悬,即使“大”如黎智英,也终究逃不过法律制裁。

值得一提的是,正被香港警方悬红通缉的“揽炒巴”刘祖廸,日前向英国传媒透露,申请英国公民入籍至今超过9个月仍未获批,英国政府尚未通过其“良好品格审查”。试想,连刘祖廸这种乱港头目,如今的英国政府都懒得理会,其他更“寂寂无名”的乱港分子下场又会如何?这也恰恰说明了外国势力的本质,不过视乱港分子是用完即弃的棋子,当失去了一切利用价值,便会被弃如敝屣。外国势力尚且“庇护”不了黎智英,任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无论身处何地,无论潜逃多久,最终都必定避不过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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