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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以《发展规划法》为指引 制定好首份五年规划\常 乐

2026-03-16 06:02: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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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多部法律,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对于当前香港制定实施首份五年规划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今年两会对于香港来说的最大亮点或者最重要之处,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的港澳专章为今后五年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会议通过的《国家发展规划法》,不仅原则上规定“支持港澳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更为重要的是该法全面系统规定了国家规划编制的目的、原则、程序、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审查、批准、实施、监督等内容,这对于当前香港对接“十五五”规划、编制首份五年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这次两会通过的《国家发展规划法》,虽没有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但是香港已经快马加鞭,率先宣布主动对接国家规划来制定首份五年规划,与澳门一起主动履行了这一全国性法律所规定的特别行政区责任。

《国家发展规划法》共计六章,即总则、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附则。其中对于香港制定首份五年规划最具指导性作用的,主要是总则、规划的编制、实施等部分。

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制定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国家发展规划法》总则第四条也指出,国家发展规划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这里就充分说明了国家发展规划对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极端重要性。

还是这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形成规划合力。”这说明我国的国家发展规划是一个“体系”,不仅包括国家宏观层面的规划,还包括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特别行政区层面的地方规划,这样才能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规划合力。

结合有为政府和高效市场

总则第一条规定了国家发展规划制定的目的及制定本法的法律依据,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同样道理,香港制定五年规划,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也要遵循这一目的。并且更要看到,制定五年规划,并不仅仅是《国家发展规划法》的要求,而是“根据宪法”。宪法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源头和重要基础,为香港制定五年规划提供了充分的法理保障。

总则第三条规定了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指导思想可以作为香港编制五年规划的重要参考,其中多项内容习近平主席也都在香港、澳门强调过多次,比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把有为政府同高效市场更好结合起来等等。

总则第五条主要规定了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规划法定原则等,这些原则也是制定和实施香港五年规划时所应遵循的。

香港如何编制好自己的五年规划,既全面科学,又便于操作、取得成效,《国家发展规划法》第二章的“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就提供了很好的范本与指导。这一章规定了规划的编制主体、主要内容、编制的具体原则,以及确保规划科学性的相关工作要求。

加强规划间衔接协调

比如,规划的主要内容要包括发展环境分析;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项目工程;规划实施的保障。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国内和国际相统筹、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相贯通、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统一;保障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要做好前期研究,统筹考虑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财政承受能力和重大风险防范等因素,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的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还要做到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及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

与国家规划的审批流程不同,香港五年规划的审查和批准主要是特区内部事务,其中要重视发挥好香港立法会的议政审核职能。

而在规划的实施方面,香港也要借鉴《国家发展规划法》的规定,“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加强规划间衔接协调”。目前,香港虽然没有整体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但是也已经制定实施了不少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涉及智慧城市、创新科技、青年、旅游业、运输、中医药、北部都会区等等,这些都要与新制定的五年规划衔接好、协调好、统筹好,才能真正发挥出规划合力;还要制定完善五年规划“与宏观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结合香港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促进财政、货币、产业、科技、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土地等政策协同发力,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还要确保特区财政资金优先投向新制定五年规划所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规划法》,国家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后,还要对规划的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并为此制定了一整套法定流程和步骤。而这一工作在香港五年规划的编制中也应考虑进去。

总之,今年两会所颁布实施的《国家发展规划法》对香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既给香港制定首份五年规划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更为香港编制出更为全面科学有效的首份五年规划作出具体清晰的指导和借鉴,很值得深入学习消化吸收。

暨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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