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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不便/港商户普遍谢绝毫子及千元钞

2026-03-17 06:01:5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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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日渐普及的同时,在香港,现金支付仍是许多市民选择的主流支付方式之一。然而,许多香港市民也曾经遇到,使用现金支付时,遭到商家拒收的情况,消委会回复查询,过去三年共接获18宗涉及商户拒收现金的投诉个案。不过,大律师严康焯指出,香港目前并无法例规定拒收现金(包括毫子)犯法,商家有权与顾客协商交收方式。

大公报记者在旺角一带观察,发现许多店舖在门外表明不收毫子、千元现金。记者使用面值不等的一、二、五毫子,试图组合支付一元,尝试三间未有标识“不收毫子”的店舖,惟亦全部遭到拒绝。其中一间店舖店员表示,“收到毫子我也用不出去”。此外,更有一间售卖拉面的连锁食肆,在收取“加一”服务费情况下,仍不收毫子,四舍五入计费,惟记者转为使用八达通支付后,发现款项仍被“五入”;记者追问为何如此收费,店员表示“不知道”。

毫子总值超过两元 可以不收

对此,港九新界贩商社团联合会常务副主席谭润华回复《大公报》查询表示,毫子流通性较低,给银行也要收取手续费,通常商贩会很客气地建议顾客改用电子支付。他认为,香港和内地情况有所不同,新冠疫情时已经建议商贩安装八达通机,方便顾客免现金支付。

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杰出资深会员、大律师严康焯表示,法例规定如果使用面额小于一元的硬币,即五毫,两毫和一毫,只在加起来不超过两元时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当如果有人拿出共值高于两元的上述硬币,可以不将其视为法定货币,也就是可以不收;一元或以上的硬币,在不超过100元时才是法定货币。不过,无论《法定货币纸币发行条例》还是《硬币条例》也没有列明拒收现金(包括毫子)会犯法。

严康焯续指出,金管局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在立法会的书面答复,多次重申交易双方可自行协定交易条款,包括支付方式,这呈现了普通法中商业自由的精神,即买卖涉及邀约和受约,商家有权接受或拒绝这个邀约,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用什么形式交收。

消委会:鼓励提供多元付款途径

他又以买楼为例,地产代理有时候会要求只收本票而不是支票或现金,因为支票要隔天兑现,有机会收到空头支票,现金则有可能牵涉洗黑钱,只有本票保证一定可以拿到钱。不过,严康焯补充,运输署《香港的士服务指南》规定,司机须随车携带至少100元零钱作找赎,包括2元以上硬币或10元以上钞票,合共至少90元,以及1元以下硬币,合共至少10元。

消委会表示,虽然法例并无禁止拒收现金,但是选择付款方式乃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与合理期望,尤其部分长者或旅客可能未能使用电子支付,消委会鼓励商户提供多元化的付款途径,以提升消费体验。\大公报记者 林天、姚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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