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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签署民商事司法文书送达新安排

2026-04-22 09:01: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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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李清报道:律政司司长林定国4月20日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新安排》),完善两地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机制。

现行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现行安排》)实施至今已超过27年,两地法院就相互送达司法文书提出的请求近年来大幅增加。

促进两地法律制度机制对接

然而,《现行安排》下的司法文书送达成功率偏低。为回应法律界、法定机构和市民多年来对优化送达机制的强烈需求,律政司、司法机构与最高人民法院经长时间审慎商讨后,于前日签署《新安排》,落实完善内地与香港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法律制度的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

《新安排》不是全新安排而是《现行安排》优化版。《新安排》增加送达方式、选项及灵活性,并加入提升送达效率措施,推动跨境民商事案件能及时和高效地审理,加强保障两地当事人权益,更好地满足两地日益紧密社会联系和司法诉求。

律政司将于下星期一(27日)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介绍《新安排》。《新安排》在香港完成相关法例修订程序后方能生效。律政司将与司法机构紧密协作,尽快完成落实《新安排》所需的法例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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