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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厦公用部分消防安全指示遵从率低至0%

2026-04-30 08:20:4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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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王亚毛报道:大埔宏福苑火警事件令全港关注消防安全,新一份审计报告揭露,消防处和屋宇署在巡查、发出消防安全指示等方面存在多项问题,包括在巡查后向目标大厦发出消防安全指示后,有27%目标工厦的消防令过时发出,且旧工厦公用部分消防安全指示遵从比率低至0%;调查亦发现部分迷你仓未遵从火警危险令却未收受到检控,署方促消防处和屋宇署定期检视跟进。

巡查后逾4个月才发出安全指示

审计报告提到,截至去年6月底,消防处和屋宇署已就消防安全巡查273幢目标工业建筑物,并分别向252幢目标工业建筑物的拥有人/占用人发出17727份和6566份消防安全指示,而消防处和屋宇署在巡查后超过4个月才向当中73幢目标工业建筑物发出消防安全指示,占27%,且就1幢目标工业建筑物,在巡查后超过4个月仍未向其发出指示。

在跟进方面,审计报告指出,就涉及公用部分和个别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规定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和符合消防安全令的遵从比率,分别为0%和86%,反映条例生效超过5年,但大多数目标工厦涉及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仍未展开,消防处虽然有提供协助,但提醒处方仍要留意进度。现时消防处和屋宇署参照每年60幢目标工业建筑物的巡查目标,订定执行时间表,优先处理第一阶段没有安装花洒系统的目标工业建筑物。报告指出,截至去年6月底,在345幢没有安装自动花洒系统或只有部分位置设有花洒系统的目标工业建筑物当中,有82幢消防处和屋宇署尚未巡查,占24%,近四分一。

129间迷你仓未遵从危险令

审计署建议消防处按照《程序训令》适时汇报定期进度检查的结果,在《程序训令》订明进行定期进度检查和发出警告信的时限,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按照《程序训令》订明的时限进行验收,并妥为保存已进行的验收纪录。

此外针对屋宇署对迷你仓的规管方面,审计署发现截至去年6月底,有129间目标迷你仓尚未遵从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或火警危险令;消防处亦未就34间目标迷你仓的营运者展开任何检控行动。审计署建议应对长期未获遵从的法定命令发出警告信和安排巡查,并加强宣传楼宇安全贷款计划,鼓励维修和修葺。

保安局及消防处欢迎审计署的报告,并全面接纳所有建议,各项建议已悉数落实或正积极落实中。在推进消防安全指示的遵办率方面,当局表示截至今年3月,8568张涉及个别单位内部指示中,有93%已获遵办,而公用部分需整幢大厦不同业主协调、分担费用及委聘专业人士进行工程,整个合规过程预计需时约6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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