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所有被告昨日完成求情,不少人都注意到,黎智英的家人、亲友都没为他呈交任何求情信,不仅如此,庭上曾任黎智英下属、受其聘用的一众被告,都纷纷与之“割席”。恐怕当初“呼风唤雨”一时的黎智英,都不会想像到自己有朝一日,竟会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如今的黎智英,正正昭示了所有为外国势力卖命的人的结局:沦为弃子,遭人唾弃。
黎智英案共有14名控方证人,其中有6名前《苹果日报》高层,以及乱港组织“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陈梓华作为从犯证人,他们都曾是黎智英的下属,或曾接受其“献金”,为他鞍前马后。但在庭上,这些人无一例外试图与黎智英划清界线。
前《苹果》副社长陈沛敏及时认罪,在案中为控方提供了重要协助和顶证黎智英,又称不知道涉案的《苹果》文章违法,也不只一次就网上版及黎智英的节目内容提出关注和反对,更曾下架黎智英的社交平台帖文。
前《苹果》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则自言角色有限,不是报纸最高层,只是黎智英和陈沛敏的下属,负责《苹果》中文版的内容,不涉网上新闻或英文版,惟最终“被拖进浑水”。
前《苹果》主笔杨清奇亦表示自己只是一般的中层员工,极其量只是鸟笼中的“老鸟(old bird)”,需要听从其他人的指示,他在案发时曾留意到社论文章有违法之嫌,但只能继续游走于“灰色地带”,如今已幡然醒悟,后悔当初早应放弃“鸟笼”,可惜已然太迟。另一主笔冯伟光形容自己不幸在“最糟糕的时间”加入《苹果》,所知消息不多,因此无从以从犯证人身份顶证黎智英。
而“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则在案中主动披露2021年在台湾,与黎智英、刘祖廸密会的内幕,指出黎智英在席间提出需要团结“议会、国际、街头”三条战线,认为应属“超级金手指”。他又称自己在案中没有担当领导或策划角色,更多时候只是充当“传话人”。
同属“重光团队”的李宇轩逃赴台湾失败后,便与本港执法部门全面合作,自愿参与录影会面、跟警方录取口供、在审讯过程中作供,他亦表示自己并非案中首脑,强调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担任的才是主脑及“金主”角色,他亦从未与黎智英直接对话。
他们的“求情”是否成立,最后还需法官判断,但这众叛亲离的一幕,某程度却道出上了乱港势力的本质。说到底,黎智英过去之所以能长年在香港不可一世,便是因为他在背后筑起的巨大利益网络。当黎智英仍有“捐款”、“政治献金”拿得出手,自然有人甘于为其卖命。就像陈梓华早前也透露,黎智英被捕后一度觉得这是好事,认为可以吸引国际社会关注,从而提升《苹果》销量。
不断榨取剩余价值的“万能key”
但事实说明,外国势力即使威胁恐吓招数尽出,也救不了黎智英。而一旦来自外国势力的“水喉”被断开,黎智英自身就跟弃子无异,也再无法提供任何个人利益。对海外的反华政客、媒体和乱港分子来说,黎智英已变成一个供其不断榨取剩余价值的“万能key”;而对那些在本港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而言,黎智英就是一个唯恐跟他扯上关系、不得不退避三舍的瘟神。
黎智英一心甘为美英“马前卒”,如今受到无数人的唾弃、“割席”,连一封相关求情信都拿不出手,只能说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也许现在黎智英的唯一希望,便是寄望天主教香港教区前主教陈日君能说服梵蒂冈教廷出手相救。但问题是,陈日君与黎智英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瓜葛,教廷会有多愿意相信陈日君单方面的说辞?其二,连美国的“制裁”、欧盟的“联署”、英国的“英国公民牌”都无法干预到本港司法机构的司法独立,一句“黎智英是天主教徒”便能免除罪罚,未免异想天开!
过去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落泊。可能黎智英之前还能信心满满,一是期望外国势力能救他出去,二是相信他的“战友”会继续为他办事。但现实的结果却是两头落空,外国势力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实质办法能助他逃避法律制裁,而那些他曾经相信是“战友”,或当成是“棋子”的人,最后却反咬他一口,成为他被判罪成的最后一根稻草。黎智英的下场,恰恰说明了失去利用价值后的“政治代理人”结局。对香港社会,以至其他反中乱港分子而言,黎智英大概是一个最深刻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