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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是非/黎智英“悲情牌”骗不了香港社会\忠 传

2026-01-15 08:28: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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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上月裁定黎智英涉及的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三罪俱成,包括黎智英在内的9名被告,日前完成求情程序,法庭择日判刑。虽然黎智英的犯罪行为早已是罪证确凿,但社会对案件的关注度持续升温。对一般市民而言,这宗案件不只是一个人的司法结局,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一条清晰的底线:法律面前没有例外,国家安全不容交易,任何把香港市民利益推向风险边缘的行为,都必须依法处理。

近段时间,香港社会各界对于这一案件的评论,至少有三个观点值得注意,因为它们触及的不是枝节,而是香港长治久安的根本。

第一,案件揭示外部势力干预的严重性,国安风险从来不是“抽象概念”。有人对外部干预轻描淡写,说成“国际关注”“外部声援”;但一旦牵涉到游说外国政府对国家和香港实施所谓制裁、借外力向香港施压,性质早超出任何新闻自由或言论自由可以涵盖的范围时,就选择默不作声。

抵住外部杂音依法裁决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把外力引入本地政治、意图以外部压力改变香港管治秩序的行为,本质上都是把香港推向地缘政治的棋盘,让市民成为代价的承担者。这不是危言耸听: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社会撕裂、经济受创、交通瘫痪、学生无法正常上学,这些都是港人亲身经历的伤痛。若任由外部势力及其代理人合流,把香港变成可被“任意摆布”的地区,最终失去的只会是香港的稳定环境、国际信誉和市民安居乐业的日常。

也正因如此,香港国安法的意义,不在于它“多严”,而在于它把漏洞补上,把什么“不能做”清清楚楚写在法律里,让香港社会有一条可依循、可预期的底线。国安底线越清晰,城市越稳定;城市越稳定,投资越敢来,人才越愿留,民生才有改善空间。

第二,法治的核心是程序正义与根据证据作出裁判,而不是舆论包装。黎智英一案审理历时甚久,程序严谨,法官审视证据后作出裁决,这恰恰体现香港法治的价值所在:定罪不是靠喊口号,也不是靠“你是谁”,而是靠证据、法律与公开可检验的程序。有人总想把司法案件变成政治叙事,把法庭依法裁决抹黑成“政治迫害”,甚至把被告吹捧成“英雄”。但社会要警惕:一旦让“叙事”凌驾“事实”,让“同情”替代“法律”,香港引以为傲的法治根基就会被侵蚀。法治社会的底色,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身份、地位、背景而获特别待遇,也不因外部施压、舆论喧嚣而偏离正轨。这不只是对个案的态度,更是香港能否长期保持国际信任的根本。

香港能成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其中一个最核心的支撑,就是法治与可预期。当市民看到法庭能在复杂环境下仍然按证据与法律审讯案件,看到司法机关能抵住外部杂音依法作出裁决,社会对制度的信心就会增强。这种信心,最终会转化成对城市前景的信心:政府施政更易推进,市场预期更稳,社会成本更低,民生改善更可期。

第三,必须警惕“悲情牌”与“身份光环”对公众认知的误导。近年外部舆论操作黎智英案有一个固定套路:先为其贴上“新闻工作者”“民主斗士”等标签,再把案件抹黑成“未审先判”“长期羁押”,最后把法治问题偷换成情绪问题、把法律责任包装成“道德迫害”。这种做法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它利用了人性中对弱者的同情与对正义标签的直觉反应。但真正的公道,不是靠眼泪决定,也不是靠身份遮蔽,而是回到行为本身:你做了什么,造成了什么后果,是否触犯法律,证据是否成立,程序是否公正。任何试图用“悲情”替代“证据”、用“光环”抵销“责任”的做法,本质上都是对法治的消费,更是对香港市民利益的再次践踏。

依法惩处乱港祸港分子

更加有害的是,这种“包装”不只是为了某一个人,而是依附于一整套政治话术:把香港抹黑成“没有法治”、把依法办事说成“打压自由”,从而为外部势力干预提供借口。香港社会若被这套话术牵着走,最后受损的仍是自身。在这一点上,香港市民必须始终保持清醒认识。

国家安全与城市繁荣从来不是对立,而是相互支撑。没有安全,哪来秩序?没有秩序,哪来投资?没有投资与发展,哪来更好的民生?香港在走向由治及兴的关键时期,必须守住底线、维护法治、拒绝外部势力干预。对乱港祸港分子依法追责,既是对过去罪行的惩处,也是对未来发展的保障。唯有在事实面前保持清醒,在杂音面前守住理性,香港才有条件把精力真正放回“拚经济、谋发展、惠民生”的硬功夫上,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在太平安宁的环境中生活得更好。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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