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为全港建筑物安全敲响警钟,《大公报》上月底推出“工厦乱象”系列报道,受到各界高度重视。消防处、屋宇署迅速展开联合巡查,短短数日已发现261项违规,如逃生通道堵塞、防烟门损坏等,已提出3宗检控及发出22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消防处对安全隐患“零容忍”,果断执法,体现了担当作为。
宏福苑火灾烧出了种种制度及监管问题:棚网不符合阻燃标准、警钟失灵、消防水源不足、工程监管松懈、走火通道被阻塞、居民投诉未受到足够重视……埋下巨大安全隐患。事实上,消防处在日常巡查或投诉巡查时,若发现违规,一般是先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要求负责人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只有在限期届满仍未遵办时才考虑提出检控。这一流程虽然符合法律程序,但往往给予违规者太多的缓冲时间,忽略了消防安全的紧迫性。
痛定思痛,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提升执法效率更是当务之急。吸取大埔火灾的教训,特区政府多管齐下:成立独立委员会就事故原因展开深刻检讨并提出改革建议;执法部门加快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调查;在第八届立法会首次大会上,政府就涉及楼宇管理和维修五个领域提出改革举措。消防部门接获传媒对工厦安全的深度报道后,立即联手屋宇署展开巡查行动,执法雷厉风行。
人们形容救火要争分夺秒,是“十万火急”。其实,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及实行恒常巡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样要争分夺秒,不能拖延,不能拘泥于“程序正确”不能自拔。国际经验也显示,果断执法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例如,新加坡及澳洲等地消防部门均强调“零容忍”原则,发现违规立即罚款或勒令停业整改。
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目标,执法从按部就班转向果断,从被动反应转向预防为重,这是对过去不足的修正,也是特区政府改革推动发展的有力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