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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是非/无悔意反求轻判 看黎智英的虚伪嘴脸\郑曼晴

2026-01-16 06:01: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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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没有悔意、从无道歉、坚拒认罪的罪犯,相信所有人都会认同法庭没有任何理由轻判其罪行。但奇怪的是,当这个罪犯的名字是黎智英时,总有人会为他堆砌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什么“年纪大”、“健康差”,好像黎智英先天就带有“必须轻判”的免罪符一样。打再多的“悲情牌”,炒作再多的健康问题,也改变不了黎智英所涉的严重罪行和展现的恶劣态度,也无法助其逃避罪责。

求情陈词是普通法体系下被告所获的法律权利,若被判罪成后,被告可向法庭提供相关背景或理由,请求法庭酌情减轻刑罚。一般而言,被告认罪、展现悔意、良好品格、配合调查,都是常见的求情理由。但纵观黎智英案从开审到结案再到陈词,黎智英的表现是否真值得法庭考虑减刑?

其一,拒不认罪、死不悔改。对比一下案中其他被告,除了多人悔过自忏,以从犯证人身份指证黎智英,公开大量案件细节外,最关键是他们均早已认罪,并且在求情阶段明确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表后悔。有人自言醒悟太迟,早应放弃“鸟笼”;亦有人表示不只一次就涉嫌违法内容向黎智英提出反对和关注;更有人直言“被拖进浑水”。

从无对受害者道歉

虽然求情是否有足够说服力还需视乎法庭决定,至少其他被告表现了最起码的态度。但黎智英呢?156日的审讯、52日的自辩,他可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来展现悔意?从法庭到公众,我们看到的是黎智英由始至终顽固拒绝认罪,对自身所为完全不觉后悔,甚至可能还不认为有错。对这样一个连最基本态度都欠奉,连一封求情信都拿不出手的人,有什么资格要求法庭从轻发落?

其二,炒作健康、打“悲情牌”。黎智英一方求情的策略不是强调悔过自新,而是恰恰相反,试图把所有过错都责怪他人,再将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的形象。无论是所谓的“心悸”、“牙齿腐烂”、“指甲脱落”,全数已被证实是子虚乌有。去年8月结案陈词之前,黎智英亲口表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没有任何投诉,法庭亦收到相关医疗文件,确认黎智英生理及心理情况均适合上庭聆讯,获控辩双方同意。当时法官甚至表示,如果黎智英在庭上感到丝毫不适,都可以随时向惩教人员提出,法庭可安排小休。

而在羁押期间,黎智英也得到完备的医疗服务,有专业医护人员为他每日安排医疗检查。在宗教需要上,惩教署亦安排了专职教士按黎智英的意愿提供宗教服务,包括领取圣餐。黎智英几乎一切要求和权利均悉数获得保障,何来什么“悲情”?如果一句“年纪大”就可以获得轻判,那世上恐怕就不存在老年罪犯了,何况黎智英所犯之罪行牵连甚广,对整个香港构成不能磨灭的惨痛回忆,让无数年轻人前途尽毁,真正有资格说“悲情”的是700多万香港市民,而黎智英不过是个78岁的罪犯,仅此而已。

其三,自相矛盾、谎话连篇。审讯期间,控方以书面陈词形式列举了20个例子,证明黎智英在庭上作供“前后矛盾”。比如黎智英一直辩称其个人访谈节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与《苹果日报》无关,只是单纯利用了《苹果》的人手,又相信是《苹果》高层觉得其节目具吸引力,所以才会报道节目内容。但控方指出,通过黎智英与其他《苹果》高层的通信纪录,可以清楚得悉黎智英确有指示《苹果》协助发布相关内容。

“为美国而战”还想逃避罪责?

黎智英部分证供不但有逻辑和客观证据上的矛盾,他也被指直接或间接说谎。例如黎智英自言不知道“香港民主委员会”、IPAC、SWHK等激进反华组织,也对其助手Mark Simon的强大人脉从不过问。但庭上证据显示,其实黎智英一直知道Mark Simon与美国家安全委员会(NSC)关系密切,Mark Simon曾多次获邀参与不对外开放的NSC会议,由此得知美国政界的内幕消息。2019年11月28日,Mark Simon就向黎智英等人发信息表示,NSC在之前的会议为签署法案奠定基础,还透露特朗普何时决定签署法案、美国政府不想给予中国任何贸易谈判筹码等想法。

此外,黎智英还被揭穿于2020年6月假借探望在美国刚出世的外孙女作掩饰,向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离港,实际是计划在香港国安法快将生效前赴美与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等官员会面进行游说。对比,黎智英在庭上辩称与美官员会面没什么大不了,随即被法官质问“会见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也没什么大不了?”

试问,对一个如此不诚实、不配合的人,为什么要予以酌情?当年黎智英高声扬言“为美国而战”、“入狱是人生巅峰”、“不介意做汉奸”,如今罪到临头,却开始用各种小手段企图逃避罪责,法庭根本没有理由从轻发落。

说黎智英案是最重要的涉国安案件毫不为过,处理求情,社会期望法庭可以公正根据各被告的罪行轻重和相关情节,作出适当的判决,同时亦希望判刑能有足够阻吓性,传达出严重危害国安必将遭受严厉惩罚的信息。详刑慎罚、法不徇情,才是司法公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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