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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安全带新例的情理法

2026-01-26 06:01: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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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新例昨日起落实。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表示,留意到社会不同意见及讨论,毕竟是文化转变,需要时间适应及推广。执法初期以教育和宣传为主,一定要确保情理法兼备。这一表态,纾缓了大家的忧虑,展示了政府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经过修订的安全带规例,要求公共交通工具(如巴士、小巴)和商用车辆的座位乘客,若座位已安装安全带,必须全程佩戴,违者罚款5000元。交通安全第一,目前全球有逾百个国家和地区有相关立法。国际调查显示,全程佩戴安全带,可将车祸导致的重伤及死亡率减少4成至6成。香港有关立法的出发点是好的,有助降低本港车祸伤亡风险。

有人认为,车上企位的重伤和死亡率更高,强制座位乘客佩戴安全带的理据显得不足。其实,这是两码事。一来,不能因为企位有风险就否认座位佩戴安全带的必要性;二来,企位本质是要便利市民,强制安装“企位安全带”不现实也无必要。

不可否认强制佩戴安全带属于“移风易俗”,难以一蹴而就。政府执法初衷不是为了罚款,更不是所谓的“增加库房”收入,而是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执法初期以教育和推广为主,让大家逐渐适应新法例。政府立法时已考虑到适应期问题,法例加入了合理辩解的条款,处理不能预计或紧急的情况,例如乘客因不适而未能正确佩戴安全带,可理解为“合理辩解”。

其实早在20多年前,香港已立法强制的士后座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带,否则乘客和司机一样受罚。法例落实初期也有争议,经过多少年后,大家已适应了新法例,打的系上安全带已成为市民的自动自觉,不佩戴才是不正常。如今将法例适用范围扩大,将其他商用公交工具纳入其中,这是自然之理,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假以时日,大家也会适应。

说到底,的士是公交工具,巴士等也是公交工具,一视同仁强制佩戴安全带,才是安全又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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